復活主顯現

復活主顯現

主講人 / 作者: 
許承道牧師
佈道日期: 
2024-03-31

約翰廿11-18

兩天前3/29禮拜五晚上,我們一起經歷耶穌受難、被釘十架的生命苦路,「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他受的懲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 在長老們讀經的引導下,我們進入兩千年前的場景體會,也有今日生活的信仰回應,並且一起獻上祈禱。

一、復活的身影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開始,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復活當日顯現給人看見,有抹大拉的馬利(約廿16)、幾位婦女(太廿八9)、兩位往以馬忤斯的門徒(路廿四13-35),還有彼得(路廿四34),和聚集在一處的門徒(可十六14,約廿19-20,路廿四36)。

翰福音特別記載抹大拉的馬利亞認出耶穌、想要向前抱祂時,耶穌說:「不要拉住我,因為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到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廿17) 顯然約翰相信主耶穌復活當日,是關鍵的一刻,耶穌以復活的新形體向門徒顯現。

保羅的解釋是:血肉之軀是會朽壞的、是軟弱的,而上帝的大能使耶穌基督「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權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給父上帝…祂要毀滅的最後仇敵就是死亡。」(林十五24-26) 耶穌基督復活時,「這會朽壞的(身軀)必須變成不朽壞的;這會死的總要變成不會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亡已被勝利吞滅了』的話就應驗了。」(53-54) 復活是屬塵土的形像,也必有屬天的形像(49節)。

二、復活的見證

因此,約翰以「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見我的上帝,」來說明復活主耶穌的顯現,有看得見新的、活的形體,有人世間經驗的「上去見我的父上帝」的行動。後來,從復活日到升天前(40日),主耶穌還多次與門徒相見、解惑、用餐、託付使命。

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論及耶穌基督的復活,說:「1 弟兄姊妹們,我要你們認清我先前傳給你們的福音;這福音你們領受了,又靠着它站立得住,2 你們若能夠持守我傳給你們的信息,就必因這福音得救,…3:照聖經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4 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5 還顯(appeared)給磯法看,又顯給十二使徒看,6 後來一次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現在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7 以後他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8 最後也顯給我看;」(林前十五1-8)

復活主耶穌顯現給信徒看見,保羅的重點放在耶穌的門徒,從彼得磯法開始,一直到「眾使徒」,最後「也顯給我看」,強調自己使徒的身分,是復活主親自呼召。

三、顯現的意義

今天的經文記載憂傷的馬利亞,在她通報兩位門徒,耶穌墳墓口的大石頭已挪開,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跑來看之後,就回自己的住處去,獨留馬利亞在墳墓外面哭。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着的兩個天使,安慰馬利亞之後,「她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他是耶穌。」顯然復活的主耶穌與生前的樣貌並不完全一樣。

但是,復活的主基督的顯現,足以使看見的人,意識到與生前的耶穌是同一個人,雖然「恐懼」、「疑惑」仍不能免。因此返回住處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向門徒報信:「我已經看見了主。」又把主對她說的話告訴他們。

    「顯現appear」是復活的標誌,因此使徒們稱為「復活的見證人」。那些親眼目睹耶穌被釘十架上,死後埋葬在墳墓裡的門徒,若非透過顯現的經驗和空墓的事實,將很難清楚表達耶穌死後「三日」復活的啟示真理。馬利亞與門徒並沒有看到「復活」,而是看見顯現的耶穌,就相信耶穌復活,並且被差派為復活信仰做見證。

有看見顯現者並不一定相信復活,耶穌說:「那沒有看見確信的有福了。」(約廿29) 每一位相信「耶穌為我死、為我復活」的人有福了。聖經說:「你若口裏宣任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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