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與看不中之間?!

看中與看不中之間?!

主講人 / 作者: 
蘇子騰弟兄
佈道日期: 
2022-02-13

創世記四:2-7,哥林多前書四:2

一、前言

顯然,創世記這段經文所描述主要內容,跟兩兄弟獻祭有關,並且隨後記載了在世界上第一宗因生氣所帶來哥哥殺了弟弟的遺憾事!

這也是聖經中第一次記載有關「獻祭」的事件。而這種「獻祭」的表達,從舊約到新約,都是和「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的互動,息息相關,並且直到如今,也成為基督徒信仰生活實踐的一部分,也是屬上帝的子民,親自體驗上帝的眷顧保守和經驗上帝應許很重要的內容。

二、上下經文的重要脈絡:「罪」的進入和影響

這段故事是當亞當和夏娃因聽信了「蛇」的誘惑,卻不願聽信「上主」良善的吩咐之後的事件。照保羅在羅馬人書所講,亞當作為人類的祖先,是人類的代表,因對上主所的吩咐「不信」而造成「罪」就從亞當一人進入這世界(羅5:12-13)。「罪」這權勢不僅影響我們人的內心,連人的身體衰敗、與他人關係,乃致於與動物界、和整個大自然的關係上,都受到了破壞和轄制。(創3:14-19)也就是在這樣一個「有罪」的脈絡中,我們來反思這個在第四章「獻祭事件」。

三、經文中遇到的疑難挑戰

  1. 一個直接疑問就是:為何耶和華上主只看中亞伯和他供物(葷),卻看不中該隱和他供物(素)呢?是上帝對供物的偏好嗎?
  2. 難道「上帝主權已定」結局也決定了嗎?是因為耶和華上帝祂最大的,對一個事物發生有最高的主權也最獨裁?所以也只能祂說了算嗎?
  3. 還是「職業決定命運」的嗎?耕地的該隱注定比較倒霉,被命定做農夫,從受咒詛的土地所種出的土產,基本上就比較差一點呢?當牧羊人的亞伯就命定比較幸運,有羊的脂肪可以獻,直覺就比較高級一些,燒祭也一定比較香的一點嗎?
  4. 「做的對」(和修本)、「行得好」(和合本)、「做了該做的事」(現代中譯本)是什麼意思?經文好像沒有清楚交代,不是嗎?

四、「看中與看不中」之間的上帝法則與信仰反省

  1. 部分註釋書詮釋的隱含假設,屬較寓意性的猜想,強調兩兄弟在「供物」上所呈現文學性的對比,但並不是經文本身所提供的真正回應。因經文4:7就已直接提供了直接的回答。但也需要進一步的探究!
  2. 亞伯的「做的對」和該隱的「做不對」,要如何來正確理解呢?若從新約的觀點,該如何被解釋的?希伯來書第11章直接解明了其中意涵。原來,「信/信心」才是亞伯和該隱所獻供物的真正差異所在。而「信/信心」需要被正確地理解。
  3. 進一步追問下,「信/信心」與「做得對」、「行得好」、「做了該做的事」是指什麼?其實並不難理解,都同樣指向一件事就是:「照上主的吩咐而行」,因為在往後的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等等人物的身上,就都可以看到這種定義指向下的見證:都是對上主話語(吩咐)作出不間斷且正確地回應和遵行。而這也正是他們之所以被聖經稱為「義人」的由來!
  4. 「照上主的吩咐來回應」的行事判准,在舊約其他書卷中,也同樣得到一致性的應用和呼應!撒母耳記上15: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愛燔祭和祭物,豈如喜愛人聽從他的話呢?看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聽命和順從就成為更蒙上帝真正喜愛的獻祭原則了!

五、經文提供了另一個重要獻祭原則

  1. 從經文中的4:4-5說出:「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這裏可以看出一個隱含的重要順序。先是人,排在後面的才是祭物。
  2. 在新約中耶穌再一次肯定並照這順序原則。他教導說:「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祭物的時候,若想起有弟兄對你懷恨,就要把祭物留在壇前,先去跟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祭物。」(太5:23-24)人要先對了(與弟兄和好),所獻的祭、所做的事才會是對的!

六、經文顯明一個重要信仰教義和理解

  1. 創4:6-7「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生氣呢?你為甚麼沉下臉來呢?你若做得對,豈不仰起頭來嗎?你若做得不對,罪就伏在門前。…」這是聖經第一次將「做的不對」和「罪」很明顯直接地關聯起來。
  2. 當人明知卻不願照著上主的吩咐而行,在違背上帝的聖潔公義良善吩咐時,則「罪」如同保羅所說,就進入這世界,「罪」如一有權勢的擬人化力量,伏在門前伺機而動要控制人(創4:7),所以接續經文就馬上記載,「該隱在田間時殺了弟弟亞伯」(創4:8)。
  3. 「做得不對」和「罪」的連結,可同樣在前一章第三章中的「伊甸園事件」中被印證。當亞當選擇違背上主的吩咐時,「罪」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和破壞,也進到這世界和人性裡。神與人、男人與女人、人與人、人與動物、人與自然的關係都遭破壞了!要直到聖經所稱「末後的亞當」-耶穌的到來,才完全解決這問題,重新恢復了合宜的關係。

七、舊約中「做得對」的獻祭/奉獻

  1. 「什一」的奉獻傳統淵遠流長,早在摩西律法出現以前,就已存在了。創世記記載了兩次!第一次什一奉獻,出現在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奉獻「十分之一」(創14);第二次在28章,在那裡雅各向耶和華上帝承諾奉獻「十分之一」。後來這「什一」的傳統,被以「禮儀律」的形式被加入到摩西的律法中。
  2. 在新約希伯來書同樣確認了亞伯拉罕的十一奉獻是合宜的。因爲是奉獻給「至高神的大祭司」(希7:1)。舊約和新約有一種傳承的連續感,就是把「亞伯拉罕的奉獻」和「利未人在摩西之約下接受奉獻」聯繫在一起。也顯示了上帝的子民(基督徒)仍然要向永恆的大祭司(基督)奉獻的概念。
  3. 舊約的利未記(27章)、申命記(12-14章),就可清楚看到什一奉獻是被放入摩西的律法中,有常規性的什一、節日性的什一和慈善性的什一。假若基督徒要跟隨以色列選民全部的什一奉獻,則至少估計要佔個人/ 家族全年所得的20%-30%之多。
  4. 先知瑪拉基,對「什一奉獻」發出了一個總結。(瑪3:10)重申了一個帶應許的誡命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3:10)

八、新約中「做得對」的獻祭/奉獻

  1. 時代適切性的提問。什一奉獻的傳統,是不是只屬於特定的舊約時代,僅屬於以色列民的文化處境下才適用呢?
  2. 耶穌在批判文士和法利賽人時這樣說:「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大茴香、小茴香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要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你們反倒不做;這原是你們該做的-至於那些奉獻也不可廢棄。」(太23:23)耶穌肯定了什一奉獻的基本要求。因此,當耶穌再一次的肯定「什一」時,任何想以處境和文化適用性的問題來繞過這個傳統的基督徒,恐怕都得要再三思。
  3. 全人奉獻的要求。當耶穌回答文士關於誡命中的最大命令和第二大命令時,已將相信上帝又跟隨耶穌的人,說出最整全也是符合事實的奉獻要求!就是全人的奉獻,全心全意全力的愛上帝、愛鄰舍(可12:29-33)。保羅也是說:要獻上自己為祭(羅12:1),也是全人奉獻的要求!只是,全人奉獻似乎成了一個不可承擔的軛放在心頭上,如何實踐和得釋放呢?

九、耶穌的眼光,看現代的「管家」如何應用「什一」

  1. 耶穌問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路12:42-43),顯見,若我們只是生命的管家,則從管家的角度來看待「什一」是合宜有根據的。
  2. 咱的主人-上帝是真正100%擁有者,則「什一」實踐,就像上帝將100%所有權的十分之一,10%交給我們來操練!而這就涉及到「管理」的問題。若我們能先將上帝交付的10%管理好,則深信上帝樂意將其餘的90%也都交給我們來管理。持續地管理好交付的10%,就是忠心的表現,也就是主耶穌所尋找的人!
  3. 將「什一」視為管理操練和自我評量的KPI(主要績效指標)。若我們願意有100%的奉獻心志,也先要有被交付的10%可作為自我的評量。這是上帝祝福我們的管道,也是一種培養經理人的「管理能力」!
  4. 卓越的管理者,也是透過下列幾個指標來衡量的:包括,職能的權責相符(Accountability)、工作和時間管理的紀律(Discipline)、品格的誠實(Honesty)、職場的勤勉力(Diligence)、對利害關係人的忠誠度(Faithfulness)和團隊的可信賴度(Trustworthiness)。智慧都在聖經中已顯明,「什一」操練就是途徑!

十、總結

  1. 上帝「看中與看不中」的關鍵,在於「信心」,就是對上主話語/吩咐作出持續且正確地回應和遵行。並且神先是「看中人」的聽命順從,然後才是「供物」,因為祭物獻上,是人是否聽命的外在表達。
  2. 「什一」是上帝帶應許的命令,是讓人按「信心」來領取的。而「什一」的實踐,是上帝先交付給我們管理的資產和領受祝福的管道。上帝定意讓我們經驗祂的供應和信實,操練我們做忠心又有見識的好管家。先有10%練習,才有後續90%更多的交付。
  3. 不單單是指「什一」,上帝的心意是要跟隨基督的基督徒,人人都要照自己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上帝各種恩賜的好管家。(彼前4:10)什一操練是當好管家的開始。
  4. 下週主日是咱教會會員和會,是我們獻上過去一年所做的工,是我們每一位主內兄姐作為教會的肢體,獻給上帝的禮物。同時,我們展望新一年的事工推展,願我們立志當忠心、又有見識好管家,管理所託付的每一項聖工。願蒙上主的喜悅和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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