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主的門徒

作主的門徒

主講人 / 作者: 
許承道牧師
佈道日期: 
2014-07-27

作主的門徒

路十四25-33

上主日(7/6)我們分享「從信徒到門徒」,學習「信徒與門徒」並不是時間點的先後,而是「同心圓」的生命實況:「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這就是受洗成為信徒(基督徒);與此同時,回應耶穌的邀請作門徒,耶穌說:「來跟從我,」「我怎麼走,你們就怎麼走;我做的事,你們也要做。」內在生命立志,是信徒(Being),外在生活實踐,作門徒(Doing),這就是基督徒。

一、耶穌說:來跟從我

從信徒到門徒,是內在生命、價值觀的轉變:1. 新名分,西門改名為磯法,是「石頭」的意思,成為建造教會的石頭;2. 新使命,「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原本的專業,蒙召之後變成志業Profession into Vocation);3. 新生命,在耶穌指揮下,「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藉此,彼得更深認識主耶穌不是一般教律法的老師,也更深認識自己的無知:「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4-10)

台語說:「牽徒弟/牽師仔」,就是有樣學樣,不是先學師傅的專業、技術,而是從掃地倒茶、整理環境,生活態度與習慣的養成開始。耶穌說:「來跟從我。」是呼召人來作門徒,邀請人來看祂的生活,讓人羨慕受激勵,願意與祂一起,從生活態度開始,來跟祂學,這需要付代價。付代價,會嚇到人而不敢來跟隨嗎?或說,為甚麼我需要回應耶穌的呼召邀請?

其實我們若先想到耶穌愛我們,祂所犧牲的一切,我們就會願意付代價來跟隨:「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耶穌又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所以有句話說:「祂替我死,我為祂活。」

二、門徒的生命功課

馬太福音記載耶穌的登山寶訓,一開始就是八福。有位老師說,耶穌的門徒就是要學習其中的精神,看起來是八個項目,實際上是一個連貫。

  1. 貧窮(心內貧窮),是承認自己無法進入和諧關係。這是關係神學所強調的,就是人承認自己是一個沒有辦法進到一種和諧關係的人,這樣的人他是心裡貧窮的,是謙卑的,這是馬太福音所說:「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十八4)所以能夠進入天國的人,是承認自己沒有能力、沒有辦法進入和諧關係的人。
  2. 哀慟(憂悶),是指發現靠自己沒有辦法進入和諧關係,在不良的和諧關係裡面的人,會難過,這就是「哀慟」。對那些因為與神、與人關係不好,而會產生哀慟情緒的人,上帝會安慰他,哥林多後書說:「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七10)
  3. 溫柔,是指處理失和關係時的態度。與別人的關係不好、而被指正時,你的態度是反駁、與人爭辯?還是願意接受指正?反之,當對方有錯,你的態度是得理不饒人,還是溫柔的告訴他?耶穌的態度是:「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賽四二3)
  4. 慕義,渴望尋求恢復和諧關係。承認自己無法解決失和關係這個問題,而渴慕進到和睦的關係,就是「因信稱義」。「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
  5. 憐恤,是一種希望恢復和諧關係的動機和動力。特別是盼望能夠回到神的面前,與神恢復和好關係,耶穌認為「憐恤」是恢復和諧關係的動力,「憐恤」就是饒恕。「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願意饒恕才能恢復和諧的關係。
  6. 清心,是恢復與上帝和諧關係的最高境界。耶穌認為「清心」就是:「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十一3)清心有兩個意思:1. 是專一、沒有分心,專一於耶穌身上;2. 是沒有混雜,有混雜就不清心了。
  7. 和平,恢復和諧關係後的使命身份。願意受差遣,成為使人和平的人,把和平的福音帶到世界各地,「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弗二17)
  8. 逼迫,為要恢復和諧關係,所需付的苦難代價。可能會面臨一些困擾,會有逼迫、困境,而你願意付這個代價,「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約十五20)。登山寶訓是要成為耶穌的門徒所要學習最重要的功課。

三、學生計算代價

主耶穌向跟隨他的群眾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十四26-27)就是將門徒從群眾裡分別出來,門徒要付代價,耶穌說:「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指出兩種代價:

1.態度上,對主耶穌的忠誠,要高過任何其他的關係;2.實踐上,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的腳蹤行。德國潘霍華牧師解釋說:「這是願意忍受兩件事,一是苦難,另一個是棄絕。」潘霍華牧師說,苦難還可以忍;如果你受苦、會被大家稱讚,那還不叫十字架。因為被大家肯定讚賞的苦、常常是可以忍受的。可是當你受苦時,卻被大家譏笑嘲諷,這個就叫作十字架。耶穌的十字架代表兩個,一個是苦難,第二個是在苦難中還被棄絕,不被人支持理睬,這叫作十字架。

美國流行一個運動叫WWJD,WWJD熱潮變成一個大的事業,就是What Will Jesus Do?不管你遇到什麼事情,就問自己:「如果耶穌在我的情況,祂會怎麼做?」你認為耶穌會怎麼做,你就照耶穌的做法去行,這就是作主的門徒。為甚麼要作主的門徒?一首台語詩歌:「耶穌疼我,我知明,因為記載於聖經;細漢囝仔雖軟弱,耶穌能救有替贖。主耶穌疼我,主耶穌疼我,主耶穌疼我,有記載於聖經。」這樣的愛,記載在聖經,也記在門徒的生命裡,使我們願意作門徒。

思考與分享

  1. 「耶穌愛我、我知明」,這樣的愛,我領受多少?
  2. 作主的門徒、就要像主一樣,我如何深思並學習「八福」所闡釋的連貫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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