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參與事奉

人人參與事奉

主講人 / 作者: 
鄭頌苑牧師
佈道日期: 
2013-01-27

人人參與事奉

太25:31~40

一個海難頻傳的海岸,幾個善心人士設立了一個簡陋的救護站,只有一間茅屋與一艘船,熱心人士日夜輪流守候救了許多人,因此名聲大噪,許多人因此捐獻時間與金錢,無論人力、設備的品質都大幅提升。

救護站的團員,有人覺得應該要改變形象,將救護站加以改善,讓得救的人能更舒適,因此單架改為臥床;並加建房舍,裡面增添傢俱…成為人們樂於逗留、交誼的地方。漸漸的,有興趣出海的人越來越少,就花錢請救生員值班。

有一天又發生海難,救回一群全身沾滿油汙的難民,他們骯髒、又吐、又瀕臨死亡,頓時屋內亂成一團。事後,在檢討會有人提出救援行動妨害會員活動,也影響環境清潔,建議停止或在屋外建造沐浴室,讓獲救者先清理乾淨,才容許進到屋子。有人反對,堅持應以救人第一,爭執不下被要求離開另立門戶。

時光飛逝,另立門戶的新救護站也面臨與母會相同的問題,另一救護站又出現了。今日您到那個海岸,可看到許多不歡迎外人的高級俱樂部,海岸附近仍是海難頻傳,但大部分難民……溺斃了。

這是有關教會的隱喻,指出教會信徒若只顧滿足自己的需求,漸漸失去搶救靈魂、關懷人群的天職,那麼教會就變質,失去它原本存在的意義。

馬太廿五章是非常有名的經文,因為它討論末日審判的問題,它用三個比喻說明眾人面對上帝的景況,三個比喻傳達一個重要的觀念,就是面對審判時,大家要受「分別」出好與壞,這種分別是審判前準備的動作。它將人分做兩組:一組是綿羊組,另外一組是山羊組。綿羊代表著會將領受恩典的「義人」,山羊代表不能領受祝福之「不義的人」。

聖經記載,王要對在他右邊的人說:『蒙我父親賜福的人哪,你們來吧!來承受從創世以來就為你們預備的國度。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弟兄姊妹中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聖經分別「義人」和「不義的人」之標準,不是看學歷高低、不是看能力好壞、也不是看做基督徒有多久的資歷,乃是看他在世上的年日,是否積極投入在事奉工作的行列?「事奉」的表現,成為評斷一個人好壞的重要依據,也是領受救恩的憑準,所以,事奉工作在每一個人生命當中,不是可有、可無的一種選項,它是必須要學習與實踐的課程,基督徒無論個人或教會團體,都不能只是〝關〞在教會裡面,應該積極參與「事奉」工作,無論對方是認識或不認識的對象,都是事奉的重要對象!所以,在思考「事奉」主題時,這個比喻給我們幾項的提醒:

一、事奉由「個人」做起

今日所讀經文一開始記載,「人子」來時,「萬民」要聚集在祂面前。「人子」這個字眼在這已經不是原本「人的兒子」的意思,馬太福音書用「人子」這個字眼是有彌賽亞的意義。這位彌賽亞不只是拯救者而已,而且是一位審判者。

論到審判大家都感到畏懼與壓力,其實「審判」對表現好的人,它的結果是得到「祝福」;對表現不好的人,它的結果是得到「刑罰」,所以,表現好的人不必畏懼審判,因為審判為他帶來救恩。

彌賽亞帶來救恩,也帶來帶審判,祂審判的對象是「萬民」,也就是所有人類都受上帝檢驗,大家要真誠實來面對自己、面對上帝。

耶利米書卅一章29至30節記載,耶利米向以色列人宣告講:「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吃酸葡萄,兒子的牙齒酸軟了。各人必因為自己的罪死亡。凡若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齒必酸軟了。」先知耶利米與以西結,在e信息中一再強調,每一人應該為自己道德與信仰表現負責任,「凡若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齒必酸軟了。」

二、事奉由「周圍」做起

德蕾莎修女受尊敬的原因,就是她長期在印度的加爾各答照顧無依無靠貧窮人,她所帶領的團體,服務貧窮人,給貧窮人感到有尊嚴。許多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因為對德蕾莎修女的尊敬與感動,寫信給德蕾莎修女,表達要去印度的加爾各答,隨着她去服務貧窮人。

德蕾莎修女回信說:「你若有心關懷貧窮人,你所立之地就是加爾各答,因為在你周圍就有許多需要你幫助的貧窮人」比喻中間,得到上帝報償的事奉,非常簡單,就是在我們所立之地,四周圍若有口渴的、有飢餓的、有出外的…. 凡需要投入事奉,你都積極去回應,上帝攏必看作是寶貝,所以,要得到上帝報償,不一定到耶路撒冷、不一定到聖殿,乃是在生活四周圍中間。

上帝透過我們對四周圍的人事奉的表現,就清楚是否有事奉的心志。約翰壹書四章20節「人既然不愛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怎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

三、事奉由「微小」做起

35-36節是整個比喻的中心,真正的「義人」乃是那些願意事奉社會至軟弱、至微小的人,如給飢餓的人吃;給口渴者水喝;赤身露體者給他們穿;…,這些工作看來確實是「微不足道」的事,但是在耶穌基督來看,卻是非常重要的大事。

特別的是,耶穌用「第一人稱」來講這個比喻,他用「我餓」、「我渴」、「我流落異鄉」、「我赤身露體」」、「我生病」、「我坐監」,這些「我」的用詞是在凸顯「人子」與卑微的人認同,是與微小的人同在的彌賽亞。

彌賽亞不只是向微小的人認同,它也是隨時在隱密之處,觀察我們任何「微小」表現的彌賽亞。任何微小有心的事奉,都要得到上帝的紀念與報償。

四、事奉是「真愛」流露

馬太福音七22~23記載末日時,有人說:主啊!我曾奉祢的名傳揚信息;有人說:主啊!我曾奉祢的名趕鬼;也有人說:主啊!我曾奉祢的名行神蹟;這些認為曾為主作了許多事奉的人,受主責備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因為他們的事奉不是發自真心,有的或許是為了得着人們的讚美,才積極表現外在的敬虔,所以,出於真誠愛心、自然而然的事奉,在主面前才看為有價值。

在比喻中,義人問:『主啊,甚麼時候我看你餓?看你口渴了?看你赤身露體?看你坐監?』這表示這些義人對自己有什麼好的表現,都不清楚,可見他們所做的事奉,乃是出在「真誠愛心」自然的表現。

教會若越多人參與事奉,事工互相分擔、互相鼓勵,才能體會越事奉越甘甜的滋味。如果依靠少數幾位在負擔,再有心事奉的人,最後也會灰心、厭倦。

「事奉」的表現,是評斷一個人好壞的重要依據,也是領受救恩的憑準,所以,事奉工作在每一個人生命當中,不是可有、可無的一種選項,它是必須要學習與實踐的課程,讓我們同來做事奉的工作,由「個人」做起、由「周圍」做起、由「微小」做起,上帝在隱密之處,都在看我們的表現,當我們有機會參與事奉的時候,積極參與,在末後的日子,主要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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