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你們之間

只在你們之間

主講人 / 作者: 
林智遠牧師
佈道日期: 
2009-12-27
             只在你們之間
                              經文:加拉太書6:1~5
諸位兄姐,大家平安!今日是2009年最後一個主日,我們一起來回顧今年,數算上帝的恩典,.......,並向上帝獻上讚美與感謝。「你以恩典為年歲的冠冕;你的路徑都滴下脂油,滴在曠野的草場上。小山以歡樂束腰;草場以羊群為衣;谷中也長滿了五穀。這一切都歡呼歌唱。」(詩六五11-13)
複習上次信息:認罪帶來自由
上次我們講到「認罪帶來自由」。焦點問題:「我如何在衝突中負我應負之責,讓別人在我身上看見耶穌?」答案就是:認罪。為自己所犯的過錯,為自己所造成的傷害,向人認罪。承認自己錯了;具體地認錯,並積極彌補過失;請求對方饒恕,並給對方時間。
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我們要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
今日我要講「只在你們之間」。焦點問題:「我如何在衝突中以愛服事他人,讓其負起應負之責?」(How can I lovingly serve others by helping them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their contribution to this conflict ?)
答案就是:「溫柔挽回」(Restore Gently.)。聖經說:「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
這句話裡有三個關鍵詞:「偶然被過犯所勝」、「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當自己小心」。
「偶然被過犯所勝?」確實如此!即便你是教會裡重要的屬靈領袖,是資深的基督徒,你依然無法避免,因一時衝動而犯了罪。以色列最偉大的國王大衛,豈不是如此嗎?他強奪了部屬烏利亞之妻拔示巴,又借刀殺人,害死烏利亞(撒下十一)。初代教會最重要的屬靈領袖之一,彼得,豈不曾三次否認主嗎?這些重要的屬靈領袖尚且如此,何況我們,豈不更比他們常被過犯所勝?難怪聖經要提醒我們:「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我們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
「挽回」乙字在全本新約共出現13次,在其它處被譯為「補(網)」(太四21;可一19)、「預備」(羅九22;來十5)、「完全」(太廿一16;林後十三11)、「成全」(來十一21;彼前五10)、「補滿」(帖前三10)、「相合」(林前一10)。
漁網如果破了,漁夫就會想辦法補破網,以便將來可以再用;同樣,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屬靈的人就當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讓他可以重新做人。一個人若是骨頭斷了,去就醫,醫師會對他說「既然斷了,乾脆就剁掉算了」嗎?有醫德的醫師一定是盡力接合斷骨,盡心治好他的病。同樣,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我們屬靈的人就當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不可以置之不理,任其自生自滅,更加不可以火上加油,落井下石。
「挽回」這字的整個氣氛,著重醫治,而非責罰。當我們看見一個人被過犯所勝時,我們「只帶著上帝的恩典到他那裡去」(William Barclay,《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註釋》,頁64)。勿像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不懂得自省,只是一昧地嚴厲指責別人的錯,毫無憐憫的心。
在衝突的當中,在指正別人的時候,我們要謹記主耶穌的話,告訴自己說:「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3-5)。
如何溫柔挽回?
在衝突的當中,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我們如何溫柔挽回他?
主耶穌的教訓,明確地指示我們:「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太十八15-17)。其步驟和程序,主耶穌講得很清楚:
1. 雖然別人得罪你,你仍要主動去服事他,用愛心對他說誠實話;
2. 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他;
3.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
4. 若是不聽,就告訴教會;(教會要處理信徒間的衝突,而非不受理)
5. 若不聽,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耶穌如何對待外邦人和稅吏?)
不只是責備,更要修復關係(與自己、與人、與上帝和睦)
這種解決衝突的方式,與世人迥然有別。世人一旦被得罪了,常是得理不饒人,控訴對方的罪行,迫使對方認罪;甚者,更訴諸媒體,運用輿論壓力,讓對方顏面盡失,無臉見「江東父老」,終而失去理智,殘人或自殘。
主耶穌呼召我們,對人要更加慈愛、更願意饒恕,而不只是拿著一張對方的過失清單來質問他。
門徒彼得曾問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22)。隨後,祂以毫無憐憫心腸之僕人的比喻,來提醒我們:要憐憫並饒恕那得罪我們的人,正如上帝憐憫並饒恕我們一樣(太十八23-25)。
主耶穌要我們按別人的立場和情況,來調整溝通的強度(1→2→3→4→5)。若有人得罪了我們,我們不只是責備他,更要幫助他修復那已經破損的關係,讓他與自己和睦,與人(包括你)和睦,與上帝和睦!修復關係遠比只是當面質問他們的過失要重要得多!
你可能不知道,這也與我們的禱告有密切直接的關連。主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十八19-20)。你願意在衝突中以愛服事他人,讓其負起應負之責嗎?若願意,那麼你們就容易同心合意地向天父禱告,如此,祂必為你們成全。若不願意,祂如何為你們成全呢?試想:你的禱告遲遲未蒙天父成全,是否跟這有關呢?
諸位兄姐,你的周遭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或是,若有人得罪了你,你要主動去找他,用愛心對他說誠實話,先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他。終有一天,他會對你感激不盡!天上也會有掌聲對你響起!「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太五9)。
建設性的指正是一種真誠之愛的表現!
觀看短片「否認」(Denial) 
我們一起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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