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基督的身體

你們是基督的身體

主講人 / 作者: 
張德麟牧師
佈道日期: 
2024-07-21

哥林多前書12:14-27

保羅用腳手眼耳作例子,說每個人在群體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在教會內,有人當腳,有人當手,有人當眼,有人當耳。保羅用這個例子指出,每個肢體都扮演一個功能。保羅用這樣的理論強調分工與合一,是要提醒哥林多教會,因哥林多教會當時正處於分裂的景況。

以下分述在教會中「腳、手、眼、耳」的比喻。

一、你們是基督的「腳」

1888年6月至9月,劉銘傳清丈官吏苛徵,再加上大庄客家人,劉添旺妻被清朝官員雷福海姦辱。劉添旺憤而糾舉大庄平埔族殺雷福海,並攻擊附近官營。6月中旬,瑞穗、觀音山、竹田、富里、池上、岡山也都加入,到後來阿美族也加入,參與行動者約5000人。

叛軍的口號原是要殺雷福海,後來卻變成殺漢人。漢人集結在璞石閣(玉里),叛兵要脅東海岸的基督徒要跟他們一起打台東市。但石牌的傳道阮為仁擔心兩件事,第一,教會根本反對殺人;第二,如果真把台東打下來,滿清的援軍一到,這些參與的弟兄怎麼辦?阮為仁苦思沒有辦法,除了禱告,他把求救的信託人從東部用跑的跑到台南,投稿給《教會公報》,希望全台的弟兄姊妹為他們代禱,也求上帝開恩讓他們知道該怎麼辦。信是7月5日、7月8日寫的,9月21日刊在《教會公報》上,信是這樣寫的:

在6月,甘老爹有向百姓拿租,真殘忍!強迫取銀,都不能慢的。百姓不甘願;後來未拜上帝的人及阿美仔會聚,在6月25日,有刣老爹四人,兵丁七、八十人都死,現時水尾(瑞穗)營、璞石閣營(玉里)、新開園營(池上)都滅無啦!害啊!慘啊!未知後來欲怎麼樣……他們世俗人講,見有漢人都要殺死;見有漢人都逃去璞石閣庄住在一起。但是,我常常住在石牌禮拜堂,我若會死,亦是上帝的旨意。……

在危急時,有人擔任「腳」的角色,傳遞消息。到1896年設彰基以後,老蘭醫師長期駐彰化,彰基很多消息都是大社的潘姓基督徒用步行送到南部的《教會公報》刊載的。

二、你們是基督的「眼」

哥林多書信強調,弟兄姊妹之間彼此需要。我們的真實生命都得自基督,但假使我們不能與其他基督徒連結,彼此同工,如同身體的各肢體一般,那麼我們就沒有人能成為基督徒──就如同眼睛無法離開身體,眼睛離開身體,眼睛無法成為「眼睛」。所以眼睛放在「臉」上是無價之寶,它放在「玻璃罐」裡就奇怪了。

1970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國是聲明>,主張「尊重人權」、「台灣住民有權決定台灣前途」。

1975年發表<我們的呼籲>,主張「突破外交困境」、「每個人有用母語敬拜上帝的自由」。

1977年<人權宣言>,主張促請政府讓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

這三個宣言的總幹事都是高俊明牧師,因此1980年4月24日高俊明牧師被關。探訪高牧師的故事很多,以下這個故事是我印象最深的。

探監發生了許多故事,其中之一是排灣族溫信臨牧師專程從南部北上,他想探監,但不被許可,因他不是家屬。於是,他對要進去的家屬說:「你們開門時,門開大些;進門時,動作慢些,讓我們偷偷瞄一下就好。」這是「基督之眼」,這是「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作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的眼睛。

三、你們是基督的「手」

Damien the Leper出生在比利時鄉下,25歲當神父,後來志願去夏威夷宣教。在夏威夷有一個島專門收容痲瘋病患,人數約有800。Damien原先不定期到島上幫助他們,後來他決定留下來。

Damien跟這些痲瘋病患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為了改善島上的生活環境,他招募一些修女到島上照顧那些痲瘋病患所生的孩子。向政府爭取衣服、食物、醫藥。他自己當木工為病患蓋房子,如果有人去世,他親自埋葬他們。

1884年有一天清晨,他端開水不小心燙到自己的腳,發現沒有感覺,他知道他也得痲瘋病了。那天正好是主日,他那天講章的第一句是”We Lepers”,那些痲瘋病患從此知道Damien也得痲瘋。政府知道此事,一定要接他離開那裡,他回答:「可以」,不過必須要在下面條件下,他才願離開:「治療痊癒,再送我回來。」

1889年4月15日,他安息在上主的懷裡。他到島上的第一夜沒房子可住,睡在一棵大樹下,快離世時,他只有一個遺言,埋葬他在那棵樹下。

這是成為「耶穌的手」的故事,為那些手腳不方便的人蓋房子、做棺木。到最後,他也將生命獻給那些貧病大眾。他為這些人做的,回應了馬太福音25章的挑戰,「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四、你們是基督之「耳」

D.D. Williams有一句話我印象很深:”Listen carefully in order to be a christian.”

聽!有聲音講,因為我是女性,我沒辦法念書,無法當主播。

聽!到今天,是否還有國與國,人與人之間的壓制恐嚇。

聽!在今天的經濟制度中,有人根本沒有買房子安家糊口的機會。

當我們用心去聽時,我們扮演了基督之「耳」。

結論:

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的分工論是所有的經濟原理中最知名的一個,照他的想法,每個人只須做他(她)份內的事,而不必做一切的工作。麵包師不必縫製衣服,裁縫師不用烤麵包,鞋匠不用去抓魚,漁夫不用動手做鞋子,每個人都盡他的本分,整個合起來就是一個有效率的社會。

我們認為這種分工論不只是好的經濟原則,也是好的管理教會原則。因為這個原則把整個教會比喻成一個身體,各肢體都須盡它的本分。當腳的為信仰而跑,當眼的為信仰而看,當手的為信仰服事他人,當耳的為信仰仔細去聽,合起來就是一個有力量、有見證的教會。

我們教會須各種恩賜的人合力推動事工,這樣,我們才是盡責任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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