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約 

生命之約 

主講人 / 作者: 
許承道牧師
佈道日期: 
2019-04-07

尼希米十:1,28-29;馬太廿六:26-28

感謝上帝,在今天主日禮拜聖禮典中,有兄姊要接受洗禮,在上帝和眾人面前告白信仰,領受耶穌基督的救恩:「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免,就會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 這是上帝所預備的生命之約。

一、「立約」的意義

至高超然的上帝(transcendent God)與被造物是全然不同(totally other)。上帝願意降卑自己,與祂所創造的宇宙萬物,尤其是擁有上帝形像樣式的人類建立相互的盟誓關係「約」。嚴格說來,盟誓關係只能發生於擁有位格主體的雙方,自願進入彼此約束的相互關係。但是基督教會領受上帝在「新舊約聖經」裏、向世人啟示、打開此生命之約。

以色列百姓的興起與建國,顯示他們和上帝有一種特別的關係,這關係的內容是「愛」,是用「立約」來聯繫。「約」是整個舊約信息的中心,是在描述上帝和百姓、上帝和世界、上帝和人的關係—上帝對受造萬有的愛。舊約很多記載,即使是詩篇,也都必須用「約」的觀點才能理解。

華文的「約」,依其場合及意義,有幾種用法:

  1. 「契約/合約contract」,雙方當事人基於意思表示合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現;
  2. 「盟約Covenant」,結盟的誓約或協定an oath/ a treaty of alliance;
  3. 「約Testament」,原意為「證據,遺囑,聲明」,已成約定俗成的專用名詞,用在聖經的「舊約」、「新約」。

二、「立約」的禮儀

今天的經文是公元前第五世紀波斯帝國統治時期,王室的酒政(類似官方酒廠廠長)尼希米,得到亞達薛西王的允准,帶領被擄歸回的猶太人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並推行宗教與信仰生活的改革,這是被擄猶太人回歸的第三批,約在主前445年。所以尼希米不僅「建堂--重建城牆」,還進行「建人」的工作:「1那時,眾百姓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廣場,請以斯拉文士將耶和華吩咐以色列的摩西的律法書帶來。  3他在水門前的廣場,從清早到中午,在男女和能明白的人面前讀這律法書,眾百姓都側耳而聽。」(尼八:1-3)

領受上帝話語後,百姓認罪、悔改:「1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他們披麻蒙灰。 2以色列的後裔與所有的外邦人分別出來,站著承認自己的罪和祖先的罪孽。…38因這一切,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領袖、利未人和祭司都用了印。」(九:1、38)用了印、如同發咒起誓,表示遵行到底。

1用印的是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省長、西底家;…28其餘的百姓、祭司、利未人、門口的守衛、歌唱的、殿役,所有與鄰邦民族分別出來、歸服上帝律法的,以及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 29都隨從他們貴族的弟兄發咒起誓,要遵行上帝藉他僕人摩西所賜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十:1、28-29)用印蓋章,完成立約儀式,含有「發咒起誓,必定遵行」的意志與態度。

三、「生命之約」的成就

耶穌在救贖行動的最後一刻,與門徒一起用晚餐,「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27他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廿六:26-28)

聖經一再強調:上帝願意與人立約,上帝永不會背約;耶穌基督寶血所立的永約,對我們是真實的福音:「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否認自己。」(提後二:13) 尤其是現代人,處於一個不安定的混亂時代,更需要這種可信賴的關係。「約」顯明上帝:

  1. 主動關懷:孤寂的現代人在面臨眾多壓力與挫折時,最難忍受的還不是壓力本身,而是「沒有人關懷」。上帝主動邀請人,表示祂在乎,祂願意介入、參與人世間的冷暖痛苦。這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所帶給我們的信息(約一:14)。
  2. 不變的愛:縱使人失信,上帝仍是可信的(提後2:13)。
  3. 對人的心意:約的內容已經把上帝要人在生活中如何行表達清楚,使人有所遵循。
  4. 繼續祂創造的事工:從聖經各個時代的約讓我們看到,上帝繼續祂創造的工,祂不斷地與各時代的人立約: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西乃(摩西)之約、大衛之約,到「基督之約」。即使在全無希望的環境下,祂還是能夠起死回生,因為祂是創造的主,祂是我們的盼望。

與上帝立約,作上帝的子民,就是要過一種上帝子民的生活方式、滿有上帝的同在。因此,「約」不是約束,而是恩典;不是條文,而是活生生的關係。無限的上帝,創造生命的主宰,藉著耶穌基督呼召等待、願意與祂立約的人,這正是現代人的希望。

四、「生命之約」到「生活實踐」

在宗教儀式之後,尼希米帶百姓發誓說:我們願意照著去做。就像耶穌回答那位提問的宗教律法師,說:「你去,照樣做吧!」(路十:37)信仰必須要能夠在日常生活、言行舉止中實踐才有意義。

  1. 關係營造、禁止暴力。百姓繼續立志在兒女的婚約中要忠於上主(尼十:30),信仰對我們的婚姻、家庭關係是否有幫助?先知警告百姓:「15當謹守你們的靈性,誰也不可背棄年輕時所娶的妻。 16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恨惡休妻的事和衣服外面披上暴力的人。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瑪二:15-16)
  2. 身心安息、服侍更久。上帝要人類看重休息,讓身體、心靈都有安息(尼十:31),安息日乃是耶和華上帝與百姓立約的證據:「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出卅一:13)
  3. 錢財奉獻、尊主為大。尼希米帶領百姓立志在奉獻上,顯明生命中獨尊上帝為主(尼十:30-39)。主耶穌說:「一個人不能服侍兩個主;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服侍上帝,又服侍瑪門(錢財)。」(太六:24)上帝看重人如何用錢,用錢時,我們是否把上帝的心意考慮進去?什一奉獻的危險是以為守什一的規定,就完成奉獻的責任了。我們奉獻後所剩的錢怎麼運用,是將來面對上帝需要交待的重點。

【祈禱】

親愛的主,我們看見尼希米不只重建城牆,還請文士以斯拉把上帝的話讀給眾人聽,帶領弟兄姊妹在上帝面前有禱告的生活、節慶的敬拜。

求主幫助我們學習在上帝面前立志:願意將信仰放到生活中,遵照上帝的吩咐去行,在言行舉止、人際關係、生活作息、金錢財務上,都尊上帝為大,討上帝的喜悅。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思想與分享】

  1. 我曾經歷過何種「約」的幫助、成全,或約束、牽絆?
  2. 耶穌基督流血犧牲所成就的生命之約,對我有何意義?對我的「言行舉止、人際關係、工作休息、理財捐獻」各方面,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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