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的典範

宣教的典範

主講人 / 作者: 
林智遠牧師
佈道日期: 
2009-01-04

經文:約翰福音一1-18

   今年是我們教會所訂的「宣教年」。我們配合總會的主題-「建立健康教會,實踐愛的誡命」-來推動宣教事工。我們教會今年的事工及經費也會比較多注重在宣教方面。
 

教會若要健康,一定要宣教!

  「宣教」是教會存在的五大目的之一,(其餘四個是:敬拜、團契、培育、事奉)。教會若不宣教,就不能稱為教會,頂多只能稱為「中風的教會」,並不健康。教會若要健康,一定要宣教。
 
  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4-16)。「光」的存在,是為了照明;光若不能照明,就不叫光,失去其存在的價值。教會是世上的光,其目的就是要照亮別人(住在黑暗中的人),並榮耀上帝。宣教,使教會有存在的價值,成為健康的教會。
 

宣教,需要典範!

  宣教,需要典範。「典範」就是極好的榜樣、模範、範例。典範,讓人有追隨的方向,有效法的對象。以中文書法為例,初學者必須臨摹書法名家,例如王羲之、顏光卿、柳公權…等。
 
  人渴求典範;即使沒有典範,人也很自然地會形塑典範,設想典範,並利用他們來謀求自己的利益。看看大眾媒體就知道了,不論是電視、電影、報張、雜誌、廣告、網路…,在在都是如此。他們形塑明星、超人、帥哥、美女、富豪、權貴、名嘴、偶像,把這些人塑造成十全十美的人物,幾乎是捧上天了。可悲的是,教會及福音機構又何嚐不是如此。殊不知實際的情況是:人都是有限的,有優點,也有缺點;這世界並沒有完美的人存在。
 
  然而,感謝主,歷世歷代以來,都有許許多盡忠職守的宣教士,他們甘心捨棄世上的成就,回應主的呼召,忠於主的託付,委身於宣教工場,至死不渝。他們雖不完美,卻已盡了全力。他們不求人間的掌聲,但求天上的掌聲。這些宣教士都堪稱宣教的典範。他們有些人名震遐邇,例如:非洲的李文斯頓(David Livingstone,1813-1873)、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1875-1965)、北台灣的馬偕(George Leslie Mackay,1844-1901)、中台灣的蘭大衛(David Landsborough,1870-1957)、南台灣的馬雅各(James Laidlaw Maxwell,1836-1921)。有些人則默默耕耘,不願為人所知。例如:澎湖群島的白寶珠姑娘(Marjorie I. Bly,1919-2008)(她專心服事痲瘋病人及其家屬),我若不是曾到澎湖牧會,我還不知道20世紀的台灣還有這麼樣一位偉大的女宣教士!據說有一次,基督教論壇報的某位記者去訪問她,並把採訪所得刊在論壇報上;白寶珠姑娘獲悉之後,把那位記者「大大責備了一頓」!
 

耶穌基督就是最佳的宣教典範!

  真正的宣教典範是耶穌基督。我們若要談宣教,從事宣教,就要以耶穌基督為榜樣,效法祂。祂本是神,是天父上帝的獨生愛子,竟然不留在那聖潔的、安全的、榮耀的天堂裡,遠離世間的罪惡和悲苦,反而「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祂順服天父上帝的差遣,降卑自己成為人,進入世界,「到自己的地方來」(約一11)。祂倒空自己,放下榮耀;祂謙卑自己,服事別人。祂取了我們的性情(憂傷、哭),過我們的生活。祂忍受我們的試探,經歷我們的憂患,感受我們的創傷。祂擔當我們的罪,為我們被釘死十字架。祂跟那些被世人摒棄的人做朋友,祂觸摸那些沒有願意觸摸的人。「祂徹底的成為我們中間的一份子。這是一種完全的愛的認同。」(《當代基督門徒》,頁462)
 
  我們實在很難想像耶穌如何道成肉身,由神成為人!我們實在很難想像祂做出了多大的犧牲!我們實在很難想像祂竟然如此愛世人,即便受辱受苦、被釘十字苦架,祂都願意!
 
  茲以太空人登陸月球為例,與耶穌的道成肉身做一比較與對比。太空人若欲登陸月球(或許你將來也有可能搭太空梭登陸月球,如同出國旅行一樣),他必須穿著太空衣,帶著地球的空氣、食物、儀器前往,否則他必死無疑。太空人從來沒有跟月球認同過,他不打算做月球人。如果他真的想做月球人,他就必須捨棄從地球帶去的一切東西,轉而採用月球的東西,其結局是死路一條。然而耶穌基督來到這世間,祂是真心要做地球人;祂捨棄天上的一切,「道成肉身」,轉而採用這世上的東西,其結局同樣是死路一條,但是祂甘願!即便世人「不接受」祂,「不認識」祂,「不接待」祂(約一5,10,11),祂依然來了!祂愛世人,愛到這種地步!真是典範!
 

你願意為了宣教的緣故,犧牲一些利益,改變一些習慣嗎?

  談宣教,就一定要談「犧牲」!不願談犧牲,就不用談宣教。這樣的犧牲,有大有小。大的可以大到犧牲自己的生命,小的可以小到只要拿一杯水給口渴的人喝。
 
  你願意為了宣教的緣故,犧牲一些利益嗎?例如:把好位置(座位、車位)讓給新來的朋友。例如:向公司請年假,前往宣教區服 事。你願意為了宣教的緣故,改變一些習慣嗎?例如:不唱台語聖詩,改唱華語短歌。例如:不穿西裝打領帶,改穿輕便服裝。
 
  先從較小的犧牲做起,再來談較大的犧牲。如果連倒一杯水給口渴的人喝不肯做的話,那麼其它的宣教事工都是空談。主耶穌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廿35)。
 
  使徒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19-23)。
 
  當你看到你的犧牲有了美好的效果或回應,那麼你的心中會充滿著喜樂、讚美、與滿足,覺得很值得!不是嗎?!
 
我們一起來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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