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的人

蒙恩的人

主講人 / 作者: 
李季生牧師
佈道日期: 
2013-02-17

蒙恩的人

路加福音一章38節

大家平安!非常謝謝貴教會對谷牧紀念教會建堂的關心與支持,我們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我還是要再一次特別的介紹一下教會的所在地,是位於花蓮縣秀林鄉崇德村,這個位置是在世界著名景點的太魯閣峽谷及世界第一大斷崖清水斷崖之間,是蘇花公路的必經之路。我們是屬於太魯閣中會谷牧紀念教會,如果有機會來到花蓮,太魯閣,天祥一遊,不妨撥個電話,教會一定會接待你們的。

剛才所讀的經文是耶穌降生以前所發生的事,上帝差遣天使加百列到加利利省一個拿撒勒的城去,要傳話給一個童女名叫馬利亞,告訴她…

「妳要懷孕生子要給他取名叫耶穌」。馬利亞回答說:「我是一個尚未出嫁的閨女,這樣的事怎麼會發生在我身呢?」。天使說:「聖靈要降臨在你身上,上帝的權能要庇蘟妳…」

「我是主的使女,願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加一:38)

這句話是馬利亞在上帝面前願意付出並犧牲的愛,並且是非常珍貴及偉大的回應:

馬利亞的願意可能會發生三個問題:

※尚未出嫁的女人就懷了身孕,

這樣的事嚴重的觸犯了法律,犯了淫亂罪,

照當時的法律是要處死刑的。

※會受到輿論的譴責

※馬利亞的未婚夫約瑟(馬太一: 18~21)

上帝為何選上馬利亞做耶穌的母親呢?

※反覆思想(路加一29)。

馬利亞把一切的事牢記在心裡(二19)。

從這段 經文可以知道馬利亞是一個懂得思考的人,

會思考的人。一個有思考能力的人

是一定不會隨便亂說話的人。

※她是一個尊主為大的人(路一46~56):

這段經文是馬利亞的讚美,

尊主為大,看自己為渺小。

以上帝的事為第一,因此天使對馬利亞說:

「…不要怕!你在上帝面前已經蒙恩了…」(路一30)。

諸位!今天同樣地上帝透過聖靈在傳話給每一個人,要我們每一個人投入神祂的事工:

※傳喚每個人同心建立來復興教會。

※傳喚每個人帶領人歸向主耶穌。

※傳喚每個人確實地遵行主的話。

※傳話給每個人不住地禱告。

※傳話給每個人在神的事工上做更多更大的事。

三年前上帝透過聖靈傳話給谷牧紀念教會要為祂建造教堂,我們也曾經告訴上帝,我們的經濟能力非常的有限,上帝不斷的啟示我們,上帝的權能會成就我們……。

谷牧紀念教會建堂是神的事工,由於經費拮据,本會三次向花蓮縣延後工期,過年前已經提出完工報告,年後等待縣政府驗收及申請使用執照。每個月支付向外借款650萬元及支付不足的工程款310萬元。

教會的興建是我們多年來的夢想,把整個部落得到基督的拯救更是我們最大的夢想。這個教會是耶穌基督的教會,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教會,也是大家的教會,請大家為谷牧紀念教會建堂事工代禱。 這個教會將成為榮耀上帝,利益眾人。

有一位慈善家,三年以前的「八八水災」,他個人捐款二仟五百萬元,他把財富比喻為「水」。他表示「你如果有一杯水,拿來自己享用;如果你有一桶水,請儲存家中給家人享用;如果你有一條河,你就要學會分享給別人。」裡面有一個非常的重要即

『分享』是要學習,學習神在我們的心中。才會真正樂於分享,人一旦懂得分享,而且能敏銳地感受到別人的缺乏,便樂意地分享他擁有的資源在他人的身上,他就會享受到分享之後的快樂,因為上帝的祝福也會在懂得分享的人身上運行。正如聖經所宣告「施」比「受」更為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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