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的福氣

給予的福氣

主講人 / 作者: 
林方榮牧師
佈道日期: 
2012-12-30

給予的福氣

徒20:35

  • 引言:

十八世紀的歐洲有二次重大革命:一是流血的法國大革命(1789),另一是英國的工業革命。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Arnold Toynbee )說,能讓英國免於流血革命要歸功於保羅說過的一句話「施比受更為有福」(徒廿35)形成當時頗具影響力的社會「分享」運動,英國才得以最和平的方式解決一些傳統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敗壞、墮落和道德淪喪。

法國大革命的主要在於人本主義,當然他們的下場必然是以人性的罪惡作為結束,結果我們看到好多人喪命在這場革命的鬥爭裡頭。而英國的工業革命也是人為的罪惡為起源,但是因為有屬靈的教導在當中,因此結果當然不一樣。

保羅告訴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說:施比受更為有福。讓我們來思想這句話的深意:

  • 內容:
  1. 施與受的分別

在我們所居住的世界裡,受,就是接受他人的禮物,或是得到他人的獎賞,永遠是一種的福氣。很少人會說施與,就是給人家東西的是一種福氣。

而往往我們收到禮物,就會笑臉常開,禮物越大,嘴巴也就張得越大。我想,我們從出生做嬰孩開始就有這樣的習慣和概念。有哪一個人出生時,他的手是張開的,豈不是抓得緊緊的。怎樣也不肯放開!因此,長大後,只要我想要的東西,我都是抓緊,不放鬆。所以,人家給我們,我們就更加的快樂啦!

但是,我們都知道,只要你是接受的那一方,你的快樂是不可能長久的。因為若我們時常常接受他人的幫助,我們的快樂就越加減少。為什麼?因為我們的心就越來越不滿足,我們就想要得更多,結果就造成貪心。一直想要得到別人東西的人,是從來不會有真正的快樂的。而我們的良心也告訴自己,我們是受人恩惠的,心中總有一種欠債的心理。表面看,受者應該是快樂的,但事實上卻不是如此。

我的意思是,若受者不將他人所給他的恩惠來感謝上帝,也使自己成為一個施與者的話,那麼他永遠是不會得到真正的快樂的。連乞丐都能幫助另一個乞丐找到食物吃,更何況我們。即使我們再沒有,我們也肯定有能力來幫助他人。因為神的恩典夠我們用。

可是在人的心理上,沒有多少人是願意做施與者的。因為給,不是人類的天性,收才是。

感謝上帝,他藉著保羅將耶穌寶貴的話告訴我們,施比受更為有福。原來施與別人的人才是真正有福氣的人。他才是一個真正快樂的人。這樣的說法一般上是與世俗觀是背道而馳。人家總是想要得,要拿,而基督教的說法是要給,要施予才是福氣。

若我們問問那些真正是給予他人的人的感受,你就會發現,真的是施比受是更為有福。他的快樂是領受的人所無法領會的。

能夠給與他人,就說明他有能力,他是富足的,他是蒙受上帝極大的恩典的。這種人哪能不快樂呢?

讓我們思想一下,錢財留在自己的手中,所能享的福有限;若能拿出來幫助別人,必要帶來更大的祝福。

我們若肯為主有所舍去,就必從主得著更多;無論是物質的,或是屬靈的,都可應用這樣的原則。

  1. 保羅 施予 的榜樣:

保羅引用了主的話之前。他已經說了一堆的話了。而這些的話語中就已經包含了他所要應用耶穌的話。因此施比受更為有福的這句話是對他生命及工作的詮釋。

保羅就是一個施予的人。我們從他與以弗所長老的交代話語中就可以知道。他說了很多的話,因為他可能不會再見到他們的面,因此這樣的對談可以說是將心掏出來給他們說的。保羅說了些什麼話,以致我們說他是一個施予的人呢?

請閱讀徒20:18-35,這段話告訴我們保羅的心態,他是一個完全給予的人。

一、他說:“我在你們中間始終為人如何,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又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練。”從 30節談到在以弗所教會裡有人說悖謬的話,我們可以推測,當保羅一年多前離開教會後,必然有人乘他不在,散播謠言說他的壞話,這些人也許是猶太主義者。保羅怎樣為自己辯護呢?不是說教,只是指出自己如何“為人”,如何“服事”,以及所受的試煉,這些都是大家親眼可以看到的。

二、保羅又說“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上一段是身教,這一節是言教,他毫不吝嗇地,在公眾場合,在私人場所,教導眾人。

三、保羅雖然面對許多的逼迫,但是他又常常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這是傳福音,作見證。不單牧養羊群,他也作頭帶領,使人歸主。

四、視死如歸的奉獻:保羅對長老們說“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所有困鎖與患難等待他。但保羅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他的路程,成就他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保羅這時已經知道,他正在往捆鎖與限制走去。他宣稱在各城裡,聖靈已向他指證將要臨到他的事。問題是:既然知道山有虎,何以還傻傻地向虎山行?原因是保羅知道,困鎖與患難是讓保羅更能有機會,在人面前,在君王面前,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五、33 – 35節是他最後的勸勉——保羅說: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仁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的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紀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保羅說:長老不是倚仗錢財欺壓群羊,乃是要有受苦的心志,作基督的僕人,服事羊群。因為這是耶穌對他的託付,而他也教導長老們要這樣行。原因是施比受更為有福。

  1. 耶穌 施予 的楷模:

保羅有施予的生命,乃是根據耶穌所講的那一句話“施比受更為有福”,而這一句話有人是這麼說:它是主耶穌在傳講登山寶訓的“八福”之外的另一福?或者有人認為是耶穌平時常常講的一句話 。其實耶穌的一生不就是這一句話的最好寫照嗎?

耶穌基督祂是神的永生兒子,在一切事上與神同等,祂在創世前就與父神同享榮耀,祂遠高過所有天使,因此祂所給予的比任何人要多得多,耶穌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祂是最高的,卻降得最低。保羅和我們所獻上的是心甘情願的服事,但是主耶穌祂捨的則是祂自己:"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哥後八9)。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有些人日夜祈禱,要成為真葡萄樹上的枝子;我們祈求自己能上下內外都有基督的樣式。如果是這樣,我們就必須在給予的事情上像耶穌。枝子和樹結的果子是一樣。如果我們是枝子,就必須結同樣的果實。一個老神學家說得好:"如果基督吝惜祂的寶血,就像我們吝惜我們的金錢一樣,那麼我們會成為什麼呢?"那我們都要死!

基督耶穌曾經說:約10:18沒有人能奪去我的生命,是我自己捨去的。我有權把生命捨去,也有權把它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的父所領受的命令。」

是的,我們的主所作的,是遠遠超過我們所能回報他的。他是我們的楷模,是我們的典範。因此保羅就完全的效法他,甚至保羅也要求我們效法他本身。願我們成為一個施與的人

  • 結論:

美國打越戰的時候,政府徵召青年人從軍,年青人問:「你要我們犧牲奉獻,國家能給我們什麼?」甘迺迪總統回答了一句大家都知道的名言:「不要問國家能給你什麼!要問你能給國家什麼?」。今天我要說「你可以問神能給你什麼?」但你也要問你能為神付出什麼?這才平衡,神把救恩給我們,犧牲祂的愛子,為我們死,神也賜萬物給我們享用,賜各樣恩典在我們身上,我們都是蒙恩的人,我們天天承受神的恩典固然好,但我們也應當做一個付出的人,這是很重要的,免得我們失去這個祝福。其實我們的付出,也只不過把神給我們的拿一小部分出來而已,我們應當學習做一個付出、給的人。另外,讓我多問一個問題,不要問教會能給予你什麼?而是你能給予教會什麼?不要只是來做禮拜,我們應該是來敬拜上帝的,不只是單單來這裡坐了就回家的,我們要互相的問候,表達關懷,這就是敬拜的一部分,而若你能分享心中的喜樂,靈修的心得,甚至在物質上的給予,那麼這才算達到整全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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