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人心的福音
擾亂人心的福音
主講人 / 作者:
張德麟牧師
佈道日期:
2011-03-27
擾亂人心的福音
﹝經文﹞使徒行傳19:23-41
我們今天讀的經文,提到保羅第二次傳道旅行來到以弗所遇到的事,事情大要是這樣子:
以弗所人拜一個女神,名叫亞底米。以弗所人為亞底米女神所蓋的廟,是古時世界七大奇觀之一,它的主要建材是大理石。它有127根石柱,每根60英尺高。它的至聖所空著屋頂直達天空。很多人到以弗所喜歡買銀製的神廟紀念品。有人買回去當紀念品,也有人拿回去膜拜。聖經記載有一名為底米丟的手工藝匠人,為了亞底米女神的榮耀,也為了他們受影響的生意,唆使群眾抓住與保羅同行的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這次紛爭後來在該城的書記的安撫下才落幕。
保羅為什麼被以弗所人控告呢?理由是他傳了「人手所做的,不是神」(徒十九:26)的福音。聖經記載:「因為這道起的擾亂不小」(徒十九:23)這樣的記載值得我們思考,福音會「擾亂」人心嗎?答案是「會」。耶穌基督的誕生,這世界最大的福音臨到人間時,請不要忘記「希律王聽見了就心裏不安」(太二:3)所以我們應當這樣完整地描述福音:它使勞苦擔重擔的人得到平安;但也使違反上帝的生活規則、定見產生不安。這樣的不安,你可以說它是「擾亂」,也可以說它是「革命」。
福音所帶來的擾亂、革命有哪些呢?
一、個人生命得改變
哥林多後書五章七節:「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人若接受耶穌在他的生命裏面,他會成為新造的人。
李拐是前清的土匪,打家劫舍,強姦殺人,到商店白吃白喝,無惡不作。但當耶穌基督的福音進入他心後,他全然改變,他跑到以前白吃白喝的商店跟老闆說要「結帳」。老闆故作迷糊問,「要結什麼帳?」李拐回答:「過去常來白吃白拿,不知拿了多少?請黃先生把這些帳算一算,看看連同這次拿的,總共多少,我要還清。」
李拐後來告訴這位老闆,「他已信耶穌了。」生命之鉅變因耶穌住他的心而開始。跟李拐對話的商店老闆就是黃武東牧師的父親。後來李拐邀請黃家一起來教會,黃家才開始求道之旅。台灣教會也因著這故事才有黃武東牧師。黃武東牧師小時最深刻的記憶是李拐用挑担担著兩個小孩參加牛挑灣教會的主日崇拜。担子的兩邊,一邊放李拐的長子,另一邊放黃武東牧師。
二、社會生活得改變
耶穌基督的福音不只改變個人,也改變社會。羅馬社會人與人競技屠殺的風氣因基督徒的友愛而改變。美洲黑奴的悲慘命運也因一群基督的生命實踐而改變。耶穌基督的福音使跟隨耶穌基督的人成為光成為塩,在不同的世代起作用。
福音初臨台灣時,有沒有「擾亂」過當時的社會?有的。當清朝末年,台灣社會還男女不平等,女性還要纒足時,是基督教會第一個提倡女生也須讀書,女生須解除纒足。1886年年底,教會公報刊了一文,說新樓要設女學(今之長榮女中),歡迎女子到台南唸書。文章中刊登七點注意事項;其中第七點說:「要來唸書的女孩子,不可纒足。若已纒足者,要幫她們解開。」這是台灣第一份尊重女權的聲明,跟隨耶穌者原本就應在不同的世代,用不同的方式,做耶穌的見證人。
三、倫理標準得改進
耶穌在福音書中常告訴我們:「你們聽見有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太五:38,43)這些話提醒我們,耶穌的倫理不同於一般人的倫理標準。單單從馬太五章38節以下,我們就看到耶穌告訴我們有三個倫理行為必須改變:
(1)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2)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3)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路。
耶穌來,挑戰我們的倫理標準,革新了我們的社會定見。
路加十六:19-31記載「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故事說,財主「天天奢華宴樂」;而拉撒路在他家門口,是個「討飯的」。故事的結局是財主後來「在陰間受痛苦」,而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裏。何以有這樣的區別?有一個可愛的故事之外的故事說,財主後來跟上帝爭辯:「我沒欺負他,沒打他,沒駡他,我什麼都沒作啊!」上帝是這樣回答的:「什麼都沒做?這就是你的罪啊!」在信仰裏,上帝不允許我們對可憐無靠的人,不起悲憫之行為。
福音改變了個人、社會和倫理標準。我們今天當問的是,這些有沒有發生在我們身上?在台灣社會之中,在我們的倫理行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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