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教導提摩太
保羅教導提摩太
主講人 / 作者:
吳文雄牧師
佈道日期:
2010-10-17
﹝經文﹞提後3:10~4:8
提摩太生長於小亞細亞的路司得,自幼受祖母、母親的影響,熟舊約聖經,之後由保羅帶領並接受割禮信主。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親如父子,保羅稱他:「我在信仰上的真兒子。」(提前一2)),「在主裏他是我親愛而又忠心的兒子。」(林前四17)「他跟我的關係就像兒子和父親,為著福音的工作一起勞苦。」(腓二22)
《壹》榜樣的傳承
最有效的教導是在於榜樣的學習,保羅要求信徒:「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腓立比書三章17節也說:「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對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更強調信徒不但效法了主,更也要成為別人的榜樣,「就效法我們,也效法了主;甚至你們作了馬其頓和亞該亞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樣。」(帖前一6-7)
對一個孩子來說,最早接觸與仿效的對象就是父親了。小孩子常常學習大人的動作,尤其是父親的一舉一動。中文的「學」這個字,本身就有仿效的意思。用台灣話來發音更能清礎,「學」人,就是模仿別人的樣子。
台灣話講:「有樣學樣」,意思是看著師傅怎樣做就照樣做,師傅怎樣說就照樣說。「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把福音託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帖前二4)這個「照樣」,在福音教導上更是重要,主託付我們去傳福音,我們就應當「照樣」講,不是講人喜歡聽的,更不能加油添醋,所領受的是什麼,就當「照樣」講出來。
《貳》信仰的傳承
信仰的傳承需要一代傳一代的下去,為人父母的要如何將信仰傳承給子女?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任務,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二章2節提到傳承的方法:「你在許多證人面前從我領受了的教導,你也應該交付給你所信任而能夠教導別人的人。」(白話字聖經說: 交託忠信 人,將來堪得教示別人 。)在這裡牽涉到四代的傳承。
申命記六章20-25:「將來,你們的子孫要問你們:『上主─我們的上帝為甚麼命令我們遵行這一切法律誡命呢?』你們要告訴他們:『我們曾經在埃及作埃及王的奴隸,但是上主以大能解救了我們。…救我們離開了埃及,領我們到這裏,把這塊土地賜給我們。後來,上主─我們的上帝命令我們遵行這一切法律,敬畏他。如果我們聽從,他就時常保佑我們,使我們興盛。如果我們切實遵行這一切誡命,他就悅納我們。』」
《參》教導的傳承《學習的傳承》
猶太人的孩子出生後,剛會走路,就把蜜塗在猶太法典或者聖經上,讓孩子去舔,讓小孩從小把甜蜜和書本聯繫在一起。猶太人的教育理念認為學習不但是有用的,而且是給人生帶來甜蜜和快樂的。他們把學習當作目的,而不只是手段。
當猶太人的孩子到了三歲時,他們就開始被教導希伯來語。接下來他們會讓小孩背誦祈禱文,他們不要求他去瞭解文章的意思,只是教他去讀書,而且以背誦為目標。猶太人認為這個時候如果沒有建立起記憶力的基礎的話,那麼往後就沒有辦法學到其他的知識。猶太人在滿十三歲接受成人禮之前,就已經全部會背誦最基本的學問了。
申命記六章5-9說:「你們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主─你們的上帝。今天我向你們頒布的誡命,你們要放在心裏,殷勤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在家或出外,休息或工作,都要不斷地溫習這誡命。你們要把這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寫在家裏的門框和大門上。」猶太人使上帝的話成為隨時隨地生活的一部份。
《結論》
但願我們能教導我們的的孩子們成為「提摩太」,重要的是我們大人、家長、老師要以生命的榜樣(模範)來教導,如同耶穌留給我們好的榜樣去效法,保羅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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