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旨意

上帝的旨意

主講人 / 作者: 
許承道牧師
佈道日期: 
2016-10-16

上帝的旨意

詩篇143:10;腓立比書2:13

主禱文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因此基督徒常問到:「甚麼是上帝的旨意?」「如何明白上帝的旨意?」好像上帝的旨意帶給基督徒不少困擾。但是馬克.吐溫(Mark Twain,1835-1910,原名塞姆·朗赫恩·克列門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說:「使我徹夜難眠的不是聖經的奧秘,而是知道了應該怎麼做。」知道上帝的旨意,卻不願意順服,「知道了應該怎麼做,卻行不出來」,這才讓人懊惱、焦慮、徹夜難眠。

一、甚麼是上帝的旨意(The Will of God)

「上帝的旨意(The Will of God)」中的「Will」,多用於助動詞型態,表示:「將來、意志、能力」;當以名詞出現時,是「意志、心願、意圖」的意思。上帝當然有祂的節奏「凡事都有定期,天下每一事務都有定時。」(傳三:1)但是上帝的「旨意」不是計畫、步驟、SOP,而是上帝將要做、企盼完成的美意,是上帝意志、賜福的方向。

當我們問:喝豆漿或牛奶?要不要結婚?選校或選系?留在台灣或移居北美、紐澳?先上班或自己開工作室?這些都是個別性細節(Particular Detail)的議題,而上帝在意的是一般原則(Principle Dictum)。當我們問:「甚麼是上帝的旨意」時,聖經講得很清楚,所記載的都是原則,只是我們卻期待並在意細則。

「上帝的旨意」有一個最重要的前提:「主不願(not willing)一人沉淪,而是人人都來悔改。」(彼後三:9b)所以我們會想要尋求:「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宇裏求問。」(詩廿七:4)並且相信上帝必賞賜:「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並且信他會賞賜尋求他的人。」(來十一:6)上帝會賜下聖靈使我們明白他的旨意:「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尋求、明白上帝旨意的同時,「遵行、順服」會使我們更親近上帝,更明白他的心意。

【上帝的旨意是生命原則,不是生活細則】

二、上帝旨意的面向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旨意至少包括:

  1. 持續不變的定旨/意旨。就像耶穌要為人類贖罪,這是上帝的旨意:「他既按著上帝確定的旨意和預知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不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二:23)
  2. 規範性的旨意。因遵守上帝的旨意而蒙福:「求你指教我遵行你的旨意,因你是我的上帝;願你至善的靈引我到平坦之地。」(詩一四三:10)要遵行的「旨意」就是律例典章:「耶和華-你的上帝今日吩咐你遵行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申廿六:16)
  3. 允許任憑的旨意。這是指人在上帝所賜的自由裡,可以聽從、遵行,也可以叛逆、不聽上帝的話:「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扭曲的心,做那些不該做的事。」(羅一:28)
  4. 上帝時機的旨意。化惡為善的上帝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8) 上帝從人的有限、軟弱裡,完成一個善,這是在上帝掌管的時機中的恩典救贖。

【上帝的旨意是恩典的救贖】

三、我們與上帝的旨意

主耶穌教我們禱告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有兩方面意思,一個是上帝命定我們生命要經歷的事,一個是上帝要求、期待我們去做的事;前者需要順服(縱使不願意),後者需要願意(才能夠與主同工)。

研讀上帝話語使我們認識上帝心意,因為律法是上帝旨意最完全的表述。聖經裡有許多原則是很清楚要我們遵循的,但是有人說:聖經中的誡命這麼多,記不住啊!有一個律法師來問耶穌:「老師,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太廿二:35-39) 所以做事前、做抉擇時,先檢測問自己:我這樣做,是愛上帝嗎?是愛人嗎?

上帝的旨意使我們看永恆的益處,保羅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林前六:12)這裡指的「有益處」,不是只看現在的益處,而是要看到永恆的益處:做這事在永恆裡有益處嗎?有就做,沒有就不必做。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

上帝旨意使我們不受轄制:「…『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都不受它的轄制。」就算有益處也要小心,有些事情開始是對的,但不久後你卻失掉自由,這叫做被轄制。有些人喝酒沒問題,有些人喝了之後就被酒給綁住、發酒瘋。所以別人可以做的,你不一定可以做。自己要學習判斷:會不會被捆綁住?如果沒把握,最好開始的時候就不要去碰,免得使自己受轄制。

【愛神愛人,使人得益處,生命得自由】

四、願主旨意行在地如在天

保羅繼續提醒:「無論甚麼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而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十:24)求別人的益處,就是讓他人得造就:「我們各人務必要讓鄰人喜悅,使他得益處,得造就。」(羅十五:2)聖經說:「…知識使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 不管做什麼事情都要問:對他人有無助益、造就?

我們願意效法主耶穌、榮耀歸天父。彼得說:「你們蒙召就是為此,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為要使你們跟隨他的腳蹤。」(彼前二:21) 已經有的榜樣就學習,不必再問、或再另尋原則,因為耶穌已經這樣做。一個效法耶穌的運動簡稱WWJD--What would Jesus Do?提醒自己:這件事情耶穌會怎麼做?如果耶穌不做,我就不做;如果耶穌會做,我就去做。另一個想法是,如果耶穌在場,我會不會做?如果耶穌在場跟不在場,所做會不同,那就不要做。耶穌在場你也會做的,你才做。

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是因為上帝要耶穌去經歷的事情:「我父啊,如果可能,求你使這杯離開我。然而,不是照我所願的,而是照你所願的。」(太廿六:39) 我們的意志與上帝旨意有兩種交會:一是上帝要我們做的,我們立志去做,以完成我們的使命;另一是上帝要引領我們去經歷的十字架、受苦的道路,我們願意接受上帝的引領,甘心謙卑來付上代價順服,兩者都成就「願主的旨意行在地」。這就是保羅所說:「因為是上帝在你們心裏運行,使你們又立志又實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

【效法基督,既願意、又能夠實行上帝美善、奧秘的旨意】

思想與分享:

  1. 你對「上帝的旨意」的了解是甚麼?上帝的旨意和你有何關係?
  2. 請分享曾經有的經歷:因為上帝的恩典作為,使你既願意又能夠實行祂美善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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