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糧食

生命糧食

主講人 / 作者: 
許承道牧師
佈道日期: 
2015-12-13

生命糧食

約四:31-34

很高興今天有十位兄姊要受洗、一位弟兄堅信禮,還有三位小朋友要小兒洗禮,聖經說:「 12 凡接納祂(基督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一:12)歡迎受洗的弟兄姊妹成為上帝兒女,加入士林長老教會大家庭。藉著約翰福音四章的故事,我們一起從「生命糧食」的角度,再次學習「洗禮」的意義。

今天的故事發生在耶穌離開猶太往加利利去,在以色列的撒瑪利亞地區,一個叫敘加鎮外的雅各井邊(約四:1-42),那時「 6 耶穌因旅途疲乏,坐在井旁。那時約是正午」;而「 8 門徒進城買食物去了。」聖經說:「 7 有一個撒瑪利亞婦人來打水。耶穌對她說:『請給我水喝。』」於是打開救恩的對話,因著這段對話,使這個婦女相信耶穌就是基督,是「 42 世界的救主」,成為基督徒。

今天的經文說到不久之後門徒回來,「 31 就在這個時候,門徒求耶穌說:『拉比,請吃吧。』 32 耶穌對他們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 33 門徒就彼此說:『難道有人拿甚麼給他吃了嗎?』 34 耶穌對他們說:『我的食物就是要遵行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完成他的工作。』」(約四:31-34)耶穌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為什麼用食物來比喻遵行神的旨意?完成上帝的工作跟食物有什麼關係?

一、食物與需求

世界衛生組織在12月發佈最新報告指出,全球每年有6億人吃下受污染食物,更因此導致多達42萬人死亡,其中5歲以下孩童占了近1/3。儘管落後地區的食物飲水汙染的確比較嚴重,但已開發國家食物中毒的風險也不低。就拿美國來說每年食物中毒的人數都超過1千萬,「食安」已經成了全球共同面臨的課題。標榜「全天然神奇食品」的產品,因而成為當紅炸子雞。顯然 , 「吃」不只為了填飽肚子,工作不僅為了「顧三頓(餐)」。

有名的美國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1908-1970),他提出一個「需求層次理論」,認為人有五大需求:1.生理的需求,包括食物、房子、水等,這是動物和人類都需要的,最基本的需求;2.安全的需求;3.歸屬感的需求;4.尊重、成就的需求;5.是實現的需求。這些基本需要,如果得到滿足,結果就是健康和成功;如果我們壓制它,就會產生疾病。可是「自我實現」的需求,指的是什麼?對耶穌來說,就是「遵行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完成他的工作」。

二、食物與生命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要遵行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完成他的工作。」至少有兩方面意義:

  1. 食物是必要,而不是選項(Necessity, Not Option),所謂選項就是你可以做,也可以不做;你若不吃食物就會餓死,你若要活,就一定要吃食物。因此,遵行上帝的旨意和作成上帝的工,是基督徒的「必要」,一定要做,並不是可以選擇要做或是不做的選項。
  2. 飲食的滿足是生活樂趣、也是生命所需,一般來講「吃飯」都是很高興的,所謂「吃飯皇帝大」,就是吃得享受,而非忍受(Enjoyment, Not Endurance)。

吃食物應該是享受的,並且是必要的,那麼遵行上帝旨意、完成祂的工作就是耶穌的食物,是必要做的,是很快樂的。遵行上帝的旨意,絕非難擔的擔子,不是需要勉強去做的;乃是像吃食物一般的自然、享受,最終是全然飽足。基督徒也不該以食為天,乃要以遵行上帝的旨意為先。「遵行上帝的旨意,作成祂的工作」,就是流露生命,供應基督;我們越供應給別人,自己反而越多得著「食物」。

我們是在作上帝的工作,或是在作自己的工,其分別點就在於心靈的享受。若是越作工,越覺枯乾、貧窮,那就是在作自己的工;作上帝的工,必然是越作越覺豐富、飽足。若是在基督豐滿無限的原則裏事奉,就越分越多,越供應越富足;若是在人有限的原則中事奉,就越分越少,越給出越貧窮。

三、生命糧食

2 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初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好使你們藉着它成長,以致得救,」(彼前二:2) 對今天要受洗的弟兄姊妹來講,希望你們對上帝話語有這種愛慕的心,因著渴慕,屬靈的生命就會長大。可是長大到一個程度,就不能一直吃奶,因為一直吃奶的人,只能從別人得到供應。長大的人會自己吃乾糧,會自己去咀嚼上帝的話,會自己去吸收、消化,「 14 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因練習而靈活,能分辨善惡了。」(來五:14)

非常盼望所有弟兄姊妹,一起學習耶穌的榜樣:我們需要吃東西,屬靈的生命需要上帝的話;在了解上帝的話以後,會去完成祂的旨意,會去完成祂的工做。渴慕上帝的話,必須每天自己讀上帝的話,要從上帝的話裡得到供應。如果只是一個禮拜來教會吃一頓牧師預備的講道是不夠的。至少一天吃一頓,吃到要會去遵行。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要遵行差我來那位的旨意,完成他的 工作。」「 31 所以,不要憂慮,說:『我們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 32 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都知道。 33 你們要先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1-33)耶穌說:「 48 我就是生命的糧。」(約六:48) 耶穌自己就是我們屬靈生命的食物;耶穌又說:「 63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主耶穌講的話就是生命、就是靈,所以我們不僅相信上帝講的話,還要照祂所講的話去做。

※思想與分享※

  1. 在你的生活中或生命關係裡,甚麼是可以選擇要或不要?甚麼是無法選擇的「必要」?
  2. 請分享自己曾經有的「滿足」或「飽足感」。我的心靈曾經有這種飽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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