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
赦免
主講人 / 作者:
張德麟牧師
佈道日期:
2011-12-04
赦免
﹝經文﹞馬太福音六章9~13節
主禱文馬太福音記載在六章9至13節。路加福音記載在11章2至4節。中文和合本馬太福音6章12節翻為:「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債」這個字是opheilema。字面的思是「債」,但亞蘭語常用此字指「罪」、「過犯」。比較馬太和路加的翻譯後,我們知道馬太將這個亞蘭字作了「字譯」,而路加則作了「意譯」。現代中文譯本考慮要讓今日讀經的人反應跟當初寫聖經的人想表達的一致,因此翻成「虧負」。
首先我們要先探討新約中對「罪」、「虧負」的幾種表達法:
一Hamartia。這個字是一個射擊的用語,指的是不中靶。用這個子指罪,是指我們沒能做到我們應該做到的地步。我們的人生對應當中的「靶心」,多少都有些偏離。
二Parabasis。這個字字面上是跨過去的意思。用這個字指罪,是說人常「越過是非的界限」。在誠實與欺騙的分界線;仁慈與自私的分界線;禮貌與粗魯的分界線,我們常有意從前者越向後者。
三Paraptema。這個字是「滑過去」的意思。這個字不像上一字有故意的意思。這個字指的是無意的滑倒。我們常常在無意中說溜嘴,傷害了別人。
四Anomia。這個字是「不法」的意思。人性裏面常有一種渴望,愈是法律所禁止的愈想去嚐試。
五Opheilema。這個字指的是不盡責。沒有一個人敢說他對神對人都盡了完全的責任。
基督教宣稱人是罪人,意思是在上帝面前沒有完全人。但基督教會信息並不停留於此。基督信仰是恩典的宗教。意思是說,當罪人願意承認自己的罪,到上帝面前時,上帝願將他的罪「一筆勾銷」,我們將這事稱為帝的恩慈。
這樣的教義用今天的講題來說,亦即是「上帝的饒恕」。基督徒應在生活中饒恕別人,因為上帝是饒恕我們的上帝。
饒恕應做到那幾點呢?列之於下:
一、對方攻擊、侮辱我們,或許是環境、遺傳、生病。我們「理解」了自然就能饒恕。例如有人在你面前打噴嚏,我們知他感冒了,自然能理解釋懷。生理有病如此,心理有病我們也會如此,能這樣,不就釋懷了嗎?
二、我們對受到的傷害,學會忘記。我看了林奐均在2003年新使者的聖誕特刊寫她的故事,非常感動。她祖母、兩個妹妹死於凶手之手,她自己亦受重傷,死裏逃生。由於她信了耶穌,耶穌讓她得醫治,她學會饒恕。文章後她引創世記五十章20節的話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生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三、我們不只要理解、忘記,甚至要積極為對方服務。井上伊之助的父親被原住民所殺,但他願學習「愛你的仇敵」的教訓,從日本受醫科訓練來台服務原住民,一直到228事件發生,他才被強迫回日本。
所有的禱告文都應當以主禱文為典範。我們每一字每一句細細思想,自然會得到信仰的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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