誡命的傳承

誡命的傳承

主講人 / 作者: 
林耿真傳道
佈道日期: 
2010-09-26

                                                                                       誡命的傳承

                                                                                                                                                       馬太福音22:37~40         
前言-傳承是件不簡單的工作
    住在台灣,有項幸福的事就可以吃各樣的小吃,每次我在台東,最想念的小吃就是甜不辣,記得學生時代都會去西門町的某家甜不辣店,一群窮學生用幾個硬幣就可以換來一碗豐富的好料,彈牙的甜不辣、清脆的魚丸、香軟的豆腐以及濃郁的醬汁,吃完可以再去盛一碗風味獨特的柴魚湯,這真是做學生時的一大享受也是味蕾上的一大滿足。但是隨著畢業,也就較少去光顧,但那記憶中的美味,還是常常出現在腦子裡。直到前幾年,我在百貨公司的地下街,發現一樣的店名,賣一樣的東西,但是它不叫甜不辣,而是叫做「鄧普拉」。當我點了一碗來吃,結果那甜不辣的Q度跟醬汁的味道,讓我認出就是那家老店的產品,不但擁有那令人回味的古早味,還有幾項新產品,也是相當的美味,而且雖然名字、裝潢、地點都不一樣了,但其中的好味道完全沒變!我頓時對這家老店打從心裡的佩服,因為它不只是傳承了那寶貴的滋味,它更是在美食的市場中開創出一個新局面,就是在各地都能吃到古早味的小吃,既方便又衛生。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要傳承一間店真的是不簡單,開店的精神、料理的方式和其中的秘方都是缺一不可,要守成卻不能逐漸凋零、要創新卻不能失去原本的風格,畢竟品質走樣了再美的店面、再新穎的宣傳方式,都無法吸引人進去消費。
耶穌的挑戰-解釋誡命
    今天的經文跟小吃沒有關係,今天的經文跟傳承有關,我們要討論的是在不同的時代,怎我們怎麼傳承並且活出誡命的真實意義。經文帶我們進入耶穌時代中法利賽人和耶穌的對話,其中一個律法師想要為難耶穌,所以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這個專門教導律法的老師,律法對他來說就像是他的專業,但他想要考一下耶穌,面對誡命-這項這樣重要的傳統,耶穌的立場是怎樣,是認為誡命不重要,還是可以在六百多條具體的誡命中,說出哪一個最重要,面對這項挑戰,耶穌的選擇卻是回到到誡命的精神。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耶穌不是隨便又變一條誡命出來,他是用申命記中上帝所吩咐以色列民的話來回答。對法利賽人來講,他們的信仰就是不斷傳承歷史及誡命,守誡命也成為他們展現敬虔的方式,甚至守誡命的重要超越他們所信仰的上帝,凡而失去了守誡命的意義,所以他們用許多方法將經文刻佇牛皮上面,然後掛在身上,越多越好,為著就是要讓人看到他們是非常敬虔、非常看重誡命,認為這樣就可以提高他們在信仰裡面的身份,好得到名聲以及人的尊重。所以面對這這樣守誡命守到失去原本的意義時!耶穌不但用誡命回答他們,耶穌也提醒他們,誡命的目標是人要盡一切的努力來愛上帝,我們的出發點是為了愛上帝,自然我們就會去愛上帝所愛的人,所以耶穌進一步說明第二條誡命,就是出自利未記中「你要愛人如己。」,這條戒命將愛人的程度提高到和愛自己一樣。耶穌用這兩條誡回答法利賽人的問題,點出律法和先知道理的內涵,不是受限在外在的行為,而是一個人的內心有沒有真正的愛上帝、有沒有真誠的愛人,所以當承接舊約中許多的誡命,不是用死守誡命來展現信仰的內容,而是瞭解誡命中的意義,學習完全尊主為大、愛人如己。
我們的挑戰-活出誡命
    對法利賽人來說傳承誡命就好像傳承信仰,但是怎樣活出誡命的精神,成為他們的挑戰。對我們信耶穌的人來講,這兩條誡一樣是信仰的核心,但是要完全的遵守,是相當的不簡單,因為除非有人教,不然我們實在不知道什麼是「盡心、盡性、盡意」的愛,我們可使看見在歷史中,人用錯誤的方式愛主、或是愛人,都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像是對十一世紀的信徒來說,「盡心、盡性、盡意」的愛上帝是保護上帝的聖城 耶路撒冷,所以他們發動十字軍戰爭,殺害異教徒,原本出於愛上帝的本意,但是卻造成無法化解的仇恨。對十五世紀的信徒來說,「盡心、盡性、盡意」愛人的作法,竟然是用殖民主義來侵略弱小的國家,然後才傳福音,在當時造成多多國家對基督教反感,甚至認為基督教的上帝真是霸權。所以當人想要靠自己的方式來愛上帝、來愛人的時,造成的卻是錯誤及無法彌補的遺憾。
    所以當我們承接這兩條誡命的時候,我們要來問「什麼是愛」,在耶穌身上我們看見他愛上帝、愛人的模範,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是腓立比書中所記載,耶穌謙卑順服上帝的的旨意,這是他愛上帝的表現,因著愛上帝,他所完成的使命,就是將救恩賞賜給每一個人,他醫治生病的人,拯救心靈破碎的人、他和貧窮的人做朋友。當耶穌去愛每一個人的時後、他就是愛上帝、因為他完成上帝的旨意。所以愛上帝、愛人這兩條戒缺一不可,沒人可以說他愛上帝但是卻與人交惡,也只有在愛上帝的過程中才可以知道怎樣愛鄰舍。在耶穌的樣式中我們學習對上帝旨意的順服,也透過愛鄰舍來完成上帝對人愛的計畫。
    當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承接每一項誡命,不論是十誡還是舊約中大大小小的誡命,我們不是像法利賽人那樣死守律法、甚至用律法來論斷人的信仰,我們也不是廢除舊約中所有的誡命,因為我們看到耶穌來到世上所做的是完成誡命,他用自己的生命來活出先知及律法的總綱,就是愛上帝、愛人。所以在不同的時代、面對世界許多的價值觀,我們依然傳承誡命、依然堅持活出誡命的真實意義。
 
信仰的本質-愛上帝、愛人
    許多第二代、第三代的信徒在詮釋他們的信仰時,都會形容信仰就是上教會、服事,不能做上帝不喜悅的事,但很少信徒會直接說,信仰就是我們與上帝、與人的關係。確實,要傳承有形的誡命是較容易的,因為白紙黑字清清楚楚,但要傳承那與上帝、與人的關係確實是不容易,但信仰的本質不是建立在外顯的誡命、條例。而是建立在我們與上帝、與人的關係,唯有在愛的行動中,我們才能體會信仰的真實。
去年八八風災,破壞太麻里許多的部落與農田,總會緊急在太麻里教會成立救災中心,當時透過許多人的愛心,每一天都有物資進入教會,也有對東西南北來的義工幫助救災的事項,也因為很多的部落停電又欠水,所以生活面對困難,當時負責的牧師同工就發起「愛鄰舍」運動,就是去到部落中分送物資並且打掃環境,不管你是不是基督徒,你是不是低收入戶,物資就是分送給你,不用大家奔波排隊來拿,物資直接送到大家的家門口,然後又將混亂的環境打掃乾淨。在有需要的地方分享愛心,我相信這不只是「愛鄰舍」行動,也是愛上帝的行動。
    承接誡命,不是用自己的方式來活出誡命,是承認我們的不足、我們的軟弱,所以倚靠耶穌的力量、學習耶穌的樣式來實踐誡命,耶穌的愛是公義、是寬容、是救贖,我們學習這樣的愛,透過愛鄰舍、甚至愛敵人來學習我們「盡心、盡性、盡意」愛我們的上帝,願我們在耶穌的身上看見誡命的意義,也願我們活出誡命的精神,讓上帝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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