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而公的教會

聖而公的教會

主講人 / 作者: 
許承道牧師
佈道日期: 
2017-08-27

尼希米記八:1-12、以弗所書一:22-23

基督教信仰的對象是獨一上帝,以及這獨一的上帝在時、空歷史的某個點上藉著拿撒勒人耶穌的生命啟示、展現自己,且在耶穌離世、升天後繼續藉著肉眼無法看見的聖靈帶領、保守、照顧信徒和這個世界。基督徒因而相信上帝是創造主、救贖主、歷史的主宰,相信祂的全能、全知,相信未來的末世審判。

「我信聖而公的教會」,「教會」的希臘文ἐκκλησία (ekklesía),意思「集會」或「會眾」,原本指「召集 (called out)」或「召喚 (called forth)」。尼希米記載從被擄之地返回故土的以色列「眾百姓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門前的廣場」(八:1),就是「集會」,這些被召集聚會「如同一人」的眾百姓就是後世所稱「教會」(召會)。

這些以色列人聚會的目的是「側耳而聽」以斯拉文士讀律法書,當民眾了解律法書的意義時,「眾百姓聽見律法書上的話都哭了」(八:9)律法書所記載上帝的話,使民眾再次和上帝親密交通,聆聽祂的教導。所以在聚會中,他們「稱頌讚美耶和華、低頭俯伏在地、感謝、說『阿們!』」(八:6)這場「主的聖日」的禮拜,使百姓與上帝親近而重新得力,感受喜悅而不憂傷,並願意與缺乏食物的人分享自己有的。

一、教會的神聖性

教會是被上帝救贖回來的罪人因回應祂的呼召而成立的,和一般為了相同興趣、利益,及目的而設立的機構組織不同。從世間的法律觀點看,教會可能被視為「人民團體」;但從信仰的觀點去理解,它是上帝呼召「罪人」而成立的團體。這些被呼召聚集的罪人被認為是上帝「揀選的」,他們被揀選不是因為他們的良善,或是特殊的功名、地位、財富,而是因為上帝的愛與恩慈。上帝是召集人,信徒是被召集而來的,稱為「上帝的子民」,因此它是屬於上帝的。也因為是屬上帝的,所以才是神聖的,「神聖」這個詞的基本意義就是「分別出來」的。

Church(教會),源自希臘文Κυριακή (kuriakē),意指「of the Lord,主的」,所以,教會是屬於主的,不是人自行組成,或屬於某人的:「你們是被揀選的一族,是君尊的祭司,是神聖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使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所以,教會是上帝所設立、以基督為中心的屬靈團體,如保羅說:「教會是他(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因此教會應當保持聖潔:「26(基督)以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使她成為聖潔,27好獻給自己,作榮耀的教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五:26-27)

二、教會的普世性

上帝所設立的每一間教會,或謂屬上帝的教會,不論其歷史淵源、教派,或社會、文化背景,都是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是普世教會的一員,都因為和基督聯結而彼此互為肢體,承擔相同的使命:「宣揚福音、為主作見證,使人因信基督而得上帝的恩典和救贖。」這是教會的普世性(universal),就是使徒信經所說:「聖而公之教會」;「大公」,廣大共同(公同)之意。

可惜的是,教會的「大公性」一直因為人的有限和軟弱而遭破壞,呈現分裂、分派的狀況,甚至將自己教派教會視為上帝恩典的貯存所或分配所,而鄙視、敵視其他教會。保羅提醒:「4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位,正如你們蒙召,是為同有一個指望而蒙召,5一主,一信,一洗,6一上帝-就是萬人之父,超越萬有之上,貫通萬有,在萬有之中。」(弗四:4-6)

教會的「大公性」或「普世性」指的是教會在基督裡的一體,不論是單一教會或普世教會教派都具有合一性,也都應該追求合一的目標,「竭力保持聖靈所賜的合一。」(弗四:3)

三、長老教會的學習

長老教會(Presbyterian Church)是普世教會的一員,是大公教會的肢體。世界各地的長老教會承襲之信仰精神為:榮耀上帝,重視信仰生活的紀律,焚而不燬,民主共和(代議制度):

1、榮耀上帝

我們相信創造萬物、賜給人類生命的上帝;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使我們和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面對創造並拯救我們的上帝,我們所當做、所能的便是一生榮耀祂。

加爾文的一生是榮耀上帝的最佳寫照,他不斷講道,只講論 上帝的道,不談論自己;甚至死前交待自己的墳墓不立碑。

2、重視信仰生活的紀律

聖經是信徒信仰生活的規範和標準:「阮信,聖經是上帝所啟示的,記載祂的救贖,做阮信仰及生活的準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因此信仰不只是心中的信念,同時還要有行為的實踐。

信徒的信仰生應該受到督促鼓勵,在教會中,牧師和長老共同執行信徒造就的工作。信徒熱心參與教會生活,包括,禮拜、培育、服事。若是有信徒的生活不檢點,應受調查、指正和規勸。

3、重視信仰生活的紀律

火燒荊棘的記號,乃世界各地長老教會的標誌。這是源自舊約聖經,摩西在曠野見到火燒荊棘,遇見上帝(出三:2)。第一個使用火燒荊棘記號的教會,是1583年法國的改革宗信徒,他們自稱為火燒荊棘的教會,雖然經歷極大艱困,卻仍屹立不搖--「焚而不燬」。

後來愛爾蘭教會重新定義焚而不燬的意義「被焚燒卻依然興盛」。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宣教歷史中,也曾經歷打壓,卻仍然屹立、顯明焚而不燬的精神。兩週前(8/13)的自由時報「星期專論」可為參考: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26649

4、民主共和(代議制度)

長老教會以議會做為決策及推動事工的重要機制,分為四層議會:小會、中會、大會、總會。由信徒選出代表治理教會,此代議制是長老教會的重要精神。能夠參加各級議會的正議員,必須有信仰見證、高尚的品格,成為上帝的好管家,榮耀上帝之名。

長老教會是改革宗的教會,強調教會必須是不斷地在「改革中」 ,如保羅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祈禱】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在我們還不認識祢的時候,就來愛我們,經歷祢拯救的恩典,並且邀請我們在教會裡,學習愛與公義的功課。謝謝祢在我們仍然分歧的時候,不放棄我們,幫助我們紀念歷代教會的美好見證,使我們能夠學習分享尊重、共融交流的屬靈信仰實踐。奉主耶穌聖名祈求,阿們。

【思想與分享】

  1. 我覺得「教會」是甚麼?我所了解的「教會」有何特色?
  2. 長老教會的四個重要精神中,你對哪一項特別有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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