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和睦的生活(Live at Peace)
過和睦的生活(Live at Peace)
主講人 / 作者:
林智遠牧師
佈道日期:
2009-11-22
「過和睦的生活(Live at Peace)」
經文:羅馬人書十二17-21
數算上帝的恩典,向祂獻上感謝!
今日是感恩節主日;一年來,你在信仰、家庭、工作、身體、人際、經濟、…各方面,有何值得感恩之處呢?聖經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18)。我們一起來獻上感恩的祈禱,…。
何謂「和睦的生活」?
上週我們提到,衝突是無法避免的;重點不在於如何避免衝突,而在於如何正確地回應衝突;衝突提供給我們三種機會:1.榮耀上帝(討祂喜悅,你就蒙福);2.服事他人(求眾人的益處,不求自己的益處);3.成長像基督耶穌(成就和睦,帶給人豐盛的生命,而不是像魔鬼帶來偷竊、殺害、毀壞)。
今天,我們要講「過和睦的生活」。何謂「和睦」呢?在中文和合本聖經,它被譯為「平安」、「平平安安」、「和平」、「和睦」、「安然」…等意思。若將它做一歸納,可知它有三個層面:與神和睦、與人和睦、與己和睦。所以,和睦的生活就指這三層面的生活。
1.與神和睦
人類在未犯罪之前,與上帝的關係是和睦的。犯罪之後,這個美善的關係就毀壞了。上帝呼喚亞當,說:「你在哪裡?」亞當回答:「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創三10)。不僅是亞當犯了罪,聖經更告訴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罪使我們與上帝的關係隔絕了;「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六23)。這真是壞消息!
然而,好消息是:「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因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使我們與神和好這件事成為可能!(弗二13)。
2.與人和睦
藉著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我們不僅得以與上帝和好,也得以與人和好。「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弗二14-15)。
3.與己和睦
我們每一個人的內心總是不斷在交戰。某一廣告詞:「心,是最大的戰場!」。使徒保羅鞭闢入裡、一針見血地道出:「…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18-25)
為何我們要過和睦的生活?
為什麼我們要過和睦的生活呢?有下列四個原因:
1.因為上帝甚看重和睦。上帝常被稱為「賜平安的神」(羅十五33)。和睦是祂的屬性之一。上帝祝福那些使人和睦的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五9)。
2.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成就了和睦。「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弗二13-16)。
3.因為聖靈的果子有和睦。「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和睦,是基督徒(聖靈內住其心)的標誌之一。
4.因為主的名聲繫於信徒的和睦。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
如何過和睦的生活?
既然過和睦的生活這麼重要,那麼我們要如何過和睦的生活呢?羅馬書第十二章第14到21節,提供六個基本原則:
1.控制自己的舌頭。「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
詛。」(羅十二14)。在衝突之際,我們會因為許多的謠言、批評、中
傷、不當的言語而痛苦不堪,我們很想用苛刻的話語報復回去,然而,
這無濟於事,只會使事情變得更糟。
2.自我反省
「不要志氣高大,…不要自以為聰明。」(羅十二16)反省自己是否有
不對或冒犯對方的地方。若有,則認罪並請求饒恕。攻擊對方只會引來
對方的反擊。我們要先檢討自己在這衝突上是否有責任,不能只是一昧
地指責未對方。敬拜之前,要先尋求和睦。主耶穌說:「你在祭壇上獻
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與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3-24)
3.尋求敬虔人的忠告
尋求教會的牧師、長老、禱告同伴、會長…等的協助。我們若做錯
事,他們願意指正我們。我們處在艱難的衝突中,看不到所想要的結果時,屬靈的輔導就益顯重要。當事情沒有顯著的進展,而使我們對遵行聖經原則有所懷疑時,我們很可能會被試探想放棄神的方式,而採取世界的手段。要避免偏離神的道最方法之一,就是和那些有智慧、靈命成熟的人在一起。
4.持續行善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
心去做」(羅十二15,17)。我們應該細心並正確地計劃和行事,以致任何一個理性的人在長期觀察我們之後,終究會認為我們所做的是對的。使徒彼得也這樣教導(彼前三15-16)。大衛也是如此對待掃羅,以致贏得掃羅的尊重。(參撒上廿四1-22)。
5.瞭解自己的限制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
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8-19)我們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相對地,這話也指出我們是有限制的,有所不能。我們仍要有原則,不做「爛好人」。一旦超出界限,我們只有交託主。
「如果在你的能力範圍內,你做了所有該做的去解決衝突,你已經
向神盡上你的責任,或許應該停止積極地去企圖解決問題。如果環境改變了,你有新的機會可以與對方和好,你當然應該再去嘗試。然而,在這之前,你沒有必要去浪費時間、精力和資源在固執拒絕和好的人身上」。
6.使用終極武器:主動且專注的愛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0-21)如果我們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我們這樣做會使他羞慚交加。這是主動且專注的愛。主耶穌豈不就是如此待我們這些罪人嗎?
耶穌要我們去分辨他們最深的需要,並盡所能地去滿足他們的需要:去告訴他們不對的地方;我們的憐憫與同情、耐心和鼓勵的話;提供物質上與財務上的幫助。「愛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主動地去愛你的敵人至少能使你在靈性上免於被憤怒、苦毒和想要報復的心所打敗,並且在某些情況下,你主動和堅定的愛或許能被神使用,帶來對方的悔改」。
你願意過和睦的生活嗎?
我們一起來禱告,…。
瀏覽次數:1387